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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开口说的第一句话是,我想见见骆文杰。
你还想见他?钟琳气急,那个畜生,早死早托生!
史密斯在一旁劝道,知秋想要见他,一定有自己的理由,我知道他在哪,等你养好了,我带你去见他。
谢谢你。我由衷感谢史密斯把我救出狼窝,但是我不愿与他多说话,想到我最不堪最窘迫的样子,都曾被他看在眼里,我的眼神就不住躲闪。
十天后,我的身体恢复差不多了,钟琳亲手帮我换上一身棉质旗袍和风衣,我们坐上史密斯的车出门了。史密斯亲自开车,把我们载到广州城的贫民窟,据说这里是警察都不愿来的地方。
在一间茅舍里我见到了文杰,衣衫褴褛,骨瘦如柴,脸上都是黄泥,落魄的不成样子。身旁还有一杆烟枪,烟枪里的料燃烧殆尽。他灰紫色的嘴唇哆嗦着,不知是冷的还是被烟瘾折腾的。
我迈进门槛,他顺着旗袍边缘向上瞧,似乎瞧不真切,还揉了揉布满血丝的眼球,看清我后,居然嘿嘿笑了。
这是知秋,哈哈,都见着知秋了!一副疯疯癫癫的样子。
你救过我,也
出卖过我。前尘往事,我们各有对错,也算两不相欠。今天来找你,我就想知道一件事儿,如果你还是个人,骆文杰,告诉我,真相!阿峰的!
我蹲下,与他对视,他愣愣看着我的眼睛,又冷笑几声。
叶崇峰,他是条汉子,为了你,能牺牲自己。可是,他再也醒不过来喽,38年夏天,就被枪毙了。
你威胁他了?
是!
以我的性命威胁他,和那个叫阿香的好?
那是他自己想的招,与我无关。
他自己想的?
是,他怕你不相信他爱上别人,索性就把事情做绝了。他妈的,这小子为你什么都能做,是比我强点。
你从来就只爱你自己,骆文杰,你连与阿峰相提并论的资格都没有,我的身体就算被你和陆四儿联手糟蹋了,我的心,也还只属于他。
我说完这一席话,便觉得眼前的人,于我再无瓜葛。
在他身前的破瓷碗里撇下一个大子儿,转身离去。
身后是他衰弱嘶哑的哀嚎,我爱过你!知秋!真的!可是我嫉妒啊,嫉妒他叶崇峰,凭什么都死了,还独独享有你全部的爱对不起,知秋,我不该爱上你
那之后没多久就传来了文杰的死讯。
我默默问,饿死的?
史密斯摇摇头,药铺抢了一包大烟,吞了,死了。
我把手边的书放在膝盖上,仰头看着窗外的天儿,一阵秋风袭来打落了无数枫叶,文杰似乎就是这万千枫叶中的一叶,失去了水分和营养,从大树上剥离。他死了兴许对自己对大家都好,我们没有留恋,没有伤心,只有遗憾,这样一个人,这样的死法,像一出荒诞的戏剧。
从文杰口中得到阿峰的消息,我并不愿相信,一想到他已经不在这个世上,早已被剥夺了年轻生命,我便心痛难当。他年轻的生命,还未沸腾过,就已经戛然而止。枪响的前一刻,他该有多么恐惧,多么遗憾。
我翻着记忆里我们共同的过往,那个为我生,为我死的男孩,展露出笑颜,对我说,别了,知秋,你要好好活着。
三年前的我,怎就如此感情用事,怎就如此稚嫩,都没好好甄别他的行为,他说的话。
是他,将我从死亡的车轮下推开。
三年了,我还依然忘不掉他,三年了,我才知道他还是我第一眼认识的那个他,三年了,我才知他为我而死。
我们两个曾经被命运的指环紧紧套在一起,又被命运阴差阳错地分开。余生,我该带着多么心碎的遗憾去走完。
我真想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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