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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十三章 彼岸花(第1页/共2页)

41年的春天,我的身体完全康复。

彼时的我,身体和心灵遭受巨大重创。

只要一想到崇峰,想到他为了苟活至今的我,甘愿牺牲性命,就痛恨自己当时多么无知,多么无耻。难民营里是怎样的环境?我却只想到与他的感情,从未为他的将来考虑过,完完全全活在自己编织的幻象里。

而峰,为我担忧,当知道我们中只有一人能够走出那座监牢的时候,决然放弃了我们的爱情,将自己塑造成一个负心汉,逼我恨他,逼我弃他。

他走的时候才22岁,风华正茂的年纪,像早上的日出,清明耀眼。我不能原谅自己,更不能原谅峰为我牺牲了那么多,而我却将鲜活的生命带向死局,他的牺牲简直太不值了。

曾经拥有过的最珍贵的东西,皆已失去;曾经信奉的信仰,似乎也不再重要,孤独,已经侵蚀了我的四肢百骸。那时的我像一块脱了水的海绵,没了充盈生机,沉浸在无穷无尽的自责里。我还有什么理由活在这个世界上?享受着阳光雨水新鲜的空气?

一个仲夏的夜晚,我把自己反锁在浴室里,用一把削苹果的小刀子割破手腕上的脉络,殷红的液体流淌出来,心脏跟着一阵阵抽痛,晕厥前,史密斯撞开浴室门将我救起。

醒来后,史密斯淡淡地对我说,秋,下次要死,不要让我知道,看你被红色血液包围的恐惧,我发誓不想再来一回

半年后,我同史密斯走到了一起。

他之于我如一个保护者,一个我身体和心里可以停靠的港湾;我之于他是有着年轻美妙的身体,又永远不会对他付出真心的红颜知己。

在他面前,我不必掩饰,不必戴着面具生活,因他看过我最狼狈最难以启齿的样子;我可以素面朝天,可以放浪形骸,可以落魄可以优雅,可以是冰,可以是火,而他总是笑吟吟地看着我做任何事。

尽管,他还是个父亲,有一对儿女,是个丈夫,有个贤惠大方的妻子。但我的心境已经不复当初,我曾经接受的教育,做人的根基,教条刻板的道德标准,似乎已经从身体里被火烧的灰烬都不剩。

我们在各种地方各种时刻亲热,起居室的沙发,花园的长椅,洗手间的澡盆,甚至是舞会的更衣室,瓢泼大雨的午后,阳光探进头的清晨。我喜欢那感觉,那时我就可以想象,对面的男人不是他,而是另有其人,那个让我心如死灰,又魂牵梦萦的人。

最爱的人不见了,和谁在一起,又有什么分别?我从前守着的,自认为珍贵的童贞,早在三年前就没了存在的意义。

我不再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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