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面前的中年青衫文士是大儒方克勤,那面前的童子自然就是他的儿子方孝孺咯。
说起来方孝孺,可比他老爹方克勤牛逼多了。
据史书记载,其为明初大儒,太子的讲经师父宋濂的得意弟子。
讨伐燕王造反的诏书檄文皆出于其之手,后来因为拒绝为朱棣起草即位诏书,被诛灭十族。
被后世史学家所津津乐道,所赋予的名誉极高。
哈哈,不知道后世那些史学家,如果知道他们所极力盛赞的明初文学家、散文家、思想家方孝孺,就活生生的站在自己的身边,那该是怎样的一种心情。
郑长生心里激动的一批,恨不得立刻马上握手拍照要签名。可惜这只能想想罢了,这个时代可不兴这个,再说了此时的方孝孺只不过是一个十来岁的孩子而已。
方克勤眼里露出一抹兴奋的神色:“墨村兄,此子果真就是你心中所言的那个提出“钱财有能者掌握之,方能调度自如,造福于民”的神童?”
夫子颔首微笑作答道:“不错,正是此子。其三岁就已熟读三百千,现博览群书正是用功之时,如若能得方老弟的点拨,恐不久我泱泱华夏,煌煌大明将出栋梁之才矣。”
鹅考,还真看不出夫子,还真能替自己吹嘘,自家的大肥肉片子没白吃。
都搞的郑长生有点不好意思了。
李秀英脸上现出狂喜之色,夫子和方克勤的谈话,她听懂什么意思了。
夫子年事已高欲归隐田园安度晚年,是以邀请方克勤来接替他教导学堂里的学子。
尤其是在他的面前狠狠的推荐了一下自己的儿子。
这可是千载难逢的一个大好机会啊,能得到老夫子如此的力邀之人,岂能等闲视之?
必为名士大儒呀,现在他又在人家面前这么的力推儿子出来,还给了如此之高的评价,这怎么能不令她感动莫名?
郑长生发现方克勤的面皮微微的跳动了一下,虽然时间极为的短暂,可是没有逃过他的眼睛。
方克勤自幼就有神童之称号,长大以后又博览群书,才华横溢。
后为庸人所误,以至科举失意。
于是边游历天下,边潜心治学,性格狂放不羁,说是儒生狂士也不过分,读书人,尤其是有才华的读书人,哪个不恃才傲物?
能让他心中起了波澜,看来自己有望拜师到他门墙之下了。
要知道中国几千年来可是讲究师承的,虽然后世师徒父子的观念弱化太多,可是一个名校名导师手下的学生,也比普通的毕业生的资历牛叉吧?
自古以来,中国人相信一句话:名师出高徒,就是这个道理。
在封建社会,读书人对师承关系更为看重,自己如果能够被方克勤收入门墙,成为他的弟子。
就算是不醉心于科场,不进官场,就做做学问什么的,那说出去也有面子不是?
天下读书人是一家,谁好意思不给方克勤的面子啊?
方克勤是清高的,是自傲的,这是他的天性,自幼得到的赞誉太多了,他家三代从儒,可以说是读书人的精英中的精英。
可是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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