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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十三章 西凉猎鹰场,有钱没命花(第1页/共2页)

第二天一早,汴梁就被吵醒了。

今天是猎鹰场开猎的第一天,多少初次来的新人兴奋的睡不着觉,早早的在营地里摩拳擦掌,想要在这里大干一番事业。

“你的脚怎么样?”汴梁问薛慕澜,他可不想再当搬运工,特别是他现在雇了那么多小弟。

薛慕澜听了这话,就知道汴梁打算让小弟来背她,脚怎么样,他会看不出来吗?

所以她说,“大哥要是不背我,那我就不走了。”

说完抿嘴一笑,就汴梁这傻样,还想跟她斗,嘿嘿,不过他也不是全傻,还知道用她的银票来招小弟。

够狠,这笔账得慢慢算。

汴梁没办法,话都被堵住了。

算了算了,看在薛慕澜给自己洗衣服得份上,就勉为其难吧。

不过心里不情愿,口上总要说两句,“二弟,你看哥媳妇都不背,就背你了,你以后记得对大哥好点。”

薛慕澜可不是省油的灯,她说,“那你就当背媳妇好了。”

说完,还一脸幸福的翻着白眼。

“噗。”汴梁又喷了,背个男人当媳妇,他可没有追魂这样的爱好,记得前世看穿越小说,基本上艳遇不断,美女如云,怎么轮到自己这份上,居然是背个男人,还当媳妇?还让不让人活了!

汴梁越想越气,摇着头说,“等哥出去了,一定要多背背月雅阁的姑娘转转运。”

他又想到二弟最近表现的太娘,就接着说,“到时候,带你一起去。”

薛慕澜听到他要找姑娘,气的是粉脸煞白,小拳头已经抡起来了,就差把他打个猪头了,又听到要带她一起去,顿时回想起新野城中的事情,特别是汴梁看到死人时的糗样,于是也不生气了,她说,“好啊好啊。”

心想,到时候,看本小姐怎么整你。

两人有说有笑,带着一大帮小弟,在森林中穿行,很快便来到了猎鹰森林。

此刻,天色尚早,太阳才刚刚升起不久,可猎鹰场的画风却是全然一新。

昨天还是一片平原,如今,森林和平原的接壤处已经拉起了很多网,网的两角绑在树上,另两脚用竹竿撑起,竹竿下和树下分别站着四个人。

这就是猎鹰的基本组合,四人一张网,待鹰飞到网下,竹竿收起,四人再在四个方向一赶,鹰只能朝上飞,而鹰一飞便会撞在网上。

“就这么抓鹰?”汴梁觉得太过简单,那么容易的事情怎么会死人呢?

可是不死人,怎么会有拣尸这个职业呢?

“当然没那么简单。”唐帅说着,指着前方平原上插着的三面旗子说,“白色的旗子横过来是一杠线,又称伤线,从过客森林到这条线的范围内,猎鹰的反击不是很激烈,死的人不多,中间蓝色的旗子横过来是二杠线,称为死线,白蓝两面旗子之间,猎鹰反击已经很厉害了,开始会死人,而过了死线,那就得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了,随时会丧命,最后那面金色旗子横过来的是三杠线,叫做禁线,过线者死。”

“有这么可怕?”汴梁不以为然,空中的鹰他见过,也杀过,算不上厉害。

要说偌大的一个猎鹰场,死那么一两个人,或许很正常,听唐帅说的那么玄乎,他是不能相信。

唐帅见他不信,也没多说,第一次来猎鹰场的谁会信那种事情,等过一会猎鹰开始,就都明白了。

不过猎鹰一开始,就是万鹰齐飞,不知道这位大哥要找那只鹰呢?他问,“老大,待会我们要找的鹰有什么特征没?”

他想,要是和昨天找人一样,有名字就好了,想想又觉得不对,鹰就算有名字,也听不懂人话。

特征?有什么特征?汴梁记得,那份任务上就三字,捕鹰王。

“鹰王有什么特征?”他问。

“什么鹰王?”唐帅傻了,他在猎鹰场混了多年,从来没听说过这个名称,他又问其他小弟,都是一脸茫然的样子。

“那就找找吧。”汴梁说。

既然大家都不知道鹰王有什么特征,就一个个找吧,知鹰老人说过,它在那炼狱森林里面。

“怎么找?”唐帅原以为这个找鹰的任务会很简单,可是连特征都没有,这边森林里可有几万只鹰呢,怎么找?

总不能一只只抓下来看吧,要是鹰这么好抓,他们还会跟着汴梁混吗?

“先穿过猎鹰场。”汴梁说。

猎鹰场论直线距离的话,不过三百丈,跑过去的话,很快的。

唐帅张大了嘴巴,没有说话,穿过去?猎鹰场?他强烈怀疑自己听错了。

但是,当他回头看到小弟们一个个惊呆的表情,他就知道自己没有听错。

是,猎鹰场是不宽,可从来没人能活着穿过禁线,禁线在整个平原一半的位置,也就是说,没人能到猎鹰场的一半距离。

现在这位老大让大家跑到对面的森林里去,这要不是开玩笑,就是让他们去送死。

“老大,你确信没搞错?”唐帅问。

“呜~~~。”猎鹰的号角声吹起,无数四人组撑起竹竿,争先恐后的往猎鹰场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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