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死,杀死这些印第安野蛮人。”
“开火!”
一匹健壮的灰色战马上,穿着美国民兵军装,腰间有一把欧式军刀,留着络腮胡的民兵队长,指挥手下的士兵,对前方正在拼命逃窜的印第安下达了开火的命令。
砰……砰……
一阵排枪过后,正面一连串的印第安土著倒了下来,后背上,冒着鲜血,流淌在北美中部的平原之上,将路边的野花野草,浇灌的格外鲜艳。
让人看后顿时感觉,有一种诡异而又残忍的美。
这种美,叫做生命!!
“长官,还有一群印第安人往山后跑了,是否应该追击。”一名军官,走到了汉克队长的面前询问道,一边说,还一边对汉克队长指着对面的那座看的十分清楚的山峰。
“少尉,你知道捕捉猎物最重要的是什么吗?”汉克队长没有回答刚才军官的话,而是对其反问道。
“是什么,长官?”少尉有些不解的对汉克队长询问道,搞不明白,追击一群已经毫无战斗意志的印第安人,和打猎有什么关系?
“那就是对于已经受伤的野兽,而且是逃入深山的野兽,不要追击,因为那会害了自己的。”汉克队长拿出自己当年和自己父亲老汉克打猎时候的经验教训,对少尉解释道,“毕竟他们是野兽,不是吗?”汉克队长平淡了说了这么一句,完全不把印第安人当人看的话。
平淡而又理所当然。
对于所有美国人来说,印第安人?
那不过就是一帮野兽,根本就算不上是人类。
毕竟一直的宣传就是这样,既如此,那还客气什么。
像打猎一样,将他们杀掉,就是对这些印第安人,最大的仁慈。
美国人的傲慢,以及对自己所做罪恶的掩盖,在这个时代是那么的赤裸裸。
完全不像后世那样,好歹还要遮遮掩掩一下。
十九世纪,人类最野蛮,最没有秩序的时代。
这个时代,只有武力,才能代表一切。
至于那些无法在这个时代保护自己的国家和民族,要么消失在历史的长河里,要么受尽了屈辱。
1840年,时代的大幕,正在缓缓打开。
地上,一群美国民兵正在割取印第安人的头皮,这是他们胜利的象征,以及领赏的凭证。
在一把火烧掉这些缺少头皮的印第安死尸后,在汉克队长的一声令下,二百多名美国民兵,往最近方向的美国据点而去。
一株大树上,年轻的印第安少年,仇恨的看着离去的美国民兵们,随后看了一眼正在被焚烧的族人尸体。
擦了擦眼泪,在经过一番掩埋之后,离开了这個让他伤痛欲绝的地方。
在走之前,这名叫兰沙的印第安少年,死死的盯着不远处的平原以及一小部分森林的区域,随后便头也不回的朝着一开始商量好的山峰跑去。
………………………………………
夜里,明亮的篝火照亮了整个营地。
为温度降低的山林,带来了一丝久违的温暖。
营地内,到处都是身着兽皮,甚至棉花布衣的印第安人。
或坐,或躺,或站,或游荡,巡逻。
看起来和平常时候没有什么两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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