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枫提出疑问:“可是,你之所以受到上司的赏识,是因为你面对临危的关键时刻仍然能严格遵守警务人员的守则,没有酿成重大事故。
那就是说,在之前的同样的情况下,你也开枪了,但是没有违反开枪的条例,打中对方的要害。为什么这一次会打中呢?而且还不止一次。”
斯潘塞:“可能是我当时太过惊慌失措,所以没有瞄准而已。
叶枫又提出疑问:“按道理来说,你怀疑对方是危险人物,要开枪制服他,理应是朝他膝盖以下的部位开枪,在他受伤之后再逮捕就行。
在这个过程中,所消耗的子弹应该是一颗,就算你的枪法水平很差,要消耗两颗子弹,也没有问题。但是……叶枫狠狠地拍着桌子:“为什么你连续向死者开了数枪,而且全都是致命部位。”
斯潘塞咬牙切齿地为自己辩护:“我说了,当时的情况很危急,我必须对自己的生命负责!”
叶枫再次从桌面上拿出另外一份文件:“根据记录,巴士枪击案发生的时间距离你开枪打死死者的时间是不超过半个小时,甚至可能只是20分钟左右。可是巴士枪击案距离你负责的区域足足有两个街区,就算坐飞机也需要一个小时。
你真的肯定巴士枪击案的凶手可以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出现在你管辖的范围里?你是一个警察,最基本的判断能力应该具备的,可是你现在似乎在
告诉我,你做事情根本就不思考客观存在的问题。”
斯潘塞:“就算巴士枪击案的凶手不可能出现在现场,当时他不听命令,还做出令人防备的动作,光是这一点,我就有足够的理由开枪。”
叶枫几乎是扯着嗓子喊着:“你有理由开枪,可是你只能朝他膝盖以下的位置开枪,你没有,你不仅仅打中了要害部位,还打了好几枪。”
斯潘塞:“你知道我为什么要开枪吗?因为黑人普遍是罪犯,他们的犯罪率极高,哪一次的暴乱里没有黑人?他们对社会的危害有多大你知道吗?”
叶枫抓住机会一下子说出了他的开枪动机:“所以你开枪并非是因为当时的情况危急,或者是因为你感觉到生命受到威胁,纯粹是因为对方是黑人,你歧视他,你在主观上当他是罪犯,所以你开枪了。”
乔治·威尔:“反对!法官大人,我反对控方提出主观性猜测。”
奥斯法官很宽容地提醒我:“主控官,你的言辞的确过于偏激。”
叶枫看了看被告,又想起了前面的证人:“当天你与你的搭档一起出现在现场,为什么开枪的人只有你,你的搭档却没有任何反应呢?难道说,他没有危机意识?”
斯潘塞不以为然地回答着:“我的上帝啊!这家伙的枪法水平可不是一般的差劲,他不敢开枪的,这一点我老清楚了,所以我料到他不敢开枪,只能让我来。”
叶枫
故意说了句:“噢……证人,你只需要问题就行,不需要对不必要的批判作太多的意见。”
克里斯蒂安恰巧就坐在旁听席里,他很愤怒地对斯潘塞指责着:“你不要乱说话!我当时可没有想过要开枪,想开枪的人就只有你一个。”
奥斯法官很不满意地呵斥着:“肃静!请注意法庭的秩序,否则本席将会追究你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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