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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在一起,住不在一起,农庄里有不少小房子。
目前农庄二十六人,有八对夫妻,三个壮汉,两个半大小子,四个小孩子,还有财叔他老人家。
算上两个半大的小子,连带着财叔,主要的劳动力也就二十二人,要管理三十亩田地,还有山上的果树和照顾鸡鸭鹅这类的,真的是挺吃力的呢。
慕朝歌心里直咋舌,去厨房也是为了看看他们吃的什么。
她在这边吃了几顿饭。
饭菜还行。
有大米饭还有肉,鸡肉是现杀的,青菜是油炒的。
虽然不精致。
但也是很普通的农家饭,慕朝歌觉得自己吃得很香。
周嬷嬷会嫌弃菜色单一罢了,这不,杜鹃姐姐今天下午刚把东西买好回来,晚上的时候嬷嬷就要亲自下厨。
管着农庄厨房的是两位妇人,年纪一老一少,老的看着四十来岁,年轻的看着二三十岁,俩人看见慕朝歌都赶紧问安,立即就拘束了起来似的。
“这厨房烟大,三小姐还是到外面坐坐好一些。”
“可,可是觉得无聊了?我让我家花儿陪小姐解闷可好?这孩子傍晚刚去山上捡柴火了,也不晓得回来没有。”
看着她们俩紧张的样子,慕朝歌也有些尴尬,她赶紧摆摆手,听着自己这把稚嫩的小嗓音说道:“两位伯娘别怕,我就是到处转转,待会儿嬷嬷做好了饭菜,我也要回去吃饭的,你们忙你们的。”
张氏和小张氏闻言只能答应,她们俩没有血缘,但一同被卖进慕家为奴,因着姓氏,俩人关系一向亲近。
看着这位金娃娃似的三小姐,她们当然害怕,倘若让小主子一个不高兴,那她们做奴才的就是大难临头。
慕朝歌就看着她们俩有些手忙脚乱地忙着做饭,她心里一边觉得这些奴仆也太怕她了,一边又觉得还好没遇上一些刁奴,不然过来农庄还得收拾人。
如今省了她不少麻烦。
慕朝歌看着她们用碎米煮粥,又加入了很多红薯,原来这边是有红薯的啊?这个还挺好的,但转念一想,虽然设定是架空古代,但由于作者是现代人啊!所以现实有的,这世界也有!瞬间安心许多。
张氏和小张氏就是在煮红薯粥,碎米是她们常吃的东西,像大白米饭她们是想都不敢想,那都是金贵人吃的东西。
昨晚和早上给三小姐做膳食时,蒸了一小笼屉米饭,把孩子们都馋的要命,这辈子都没吃过白米饭。
最好的日子也不过是能吃上稠一些的米汤,倘若收成差一些,那就得只能啃米糠饼子了,那叫一个剌嗓子眼。
有红薯粥吃就很好了。
小张氏这么想着,再想起自己家的小孩子,也不晓得往后能不能吃上一回白米饭,想着想着又忍不住心酸。
再看看三小姐,养的白嫩嫩的,她生活在农庄里面,就没见过那么白嫩的孩子,比年画里的金童玉女还要好看。
当娘亲再想想自家孩子,自然心酸,却又羡慕不来。
张氏则是在揣测着三小姐的来意,是真的只是过来瞧着好玩儿?
还是有其他意图?
这红薯粥可不能被三小姐捉弄,事关大家伙的温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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