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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千零六章(第1页/共2页)

程叔开口说道,然后又继续说道,

“再说了,这齐家小姐你也认识的,小时候和你一起上过幼儿园的,还是一个班的,齐家还有个儿子,年少有为,我和你爸之前见过几面,是个不错的小伙子,”

程叔提起齐家的那个儿子的时候,那个表情,那个脸上带着的笑容啊,简直不能够再猥琐了,那是相当猥琐啊。

然后就被程绾绾给一口回绝了。

“我很贵的,不是随随便便的酒会都能请的起我的!”

这回答也是很清新脱俗的。

无语。小时候一起上过幼儿园,这我哪还记得起啊,早就忘记好不好啊!这齐欢欢到底是谁啊!看着邀请函内页还附了她的自拍艺术照!简直就是神经病嘛这不是!长得那叫一个网红脸!明显妥妥的一个娇艳贱货!通过照片溢了出来!

“绾绾,”

这次开口的是程树森本人了。

话说,程绾绾这个名字取得真的是相当顺口了。生气了,一声绾绾,高兴了,也是一声绾绾,反正是第三声,怎么叫,都不会显得很过分,也不会有很强势的感觉!

“齐家有一儿一女到底是宽泛些的,齐家的那个儿子,我和你程叔看着倒也争气,比他爸那一辈的强多了,保不准以后齐家会不会大有作为,”

程树森一开口,就是个老狐狸形象了,和程叔显然不是在一个档次层面上的。

“至于齐家的这个小女儿,娇滴滴的,人也算不得太出色,成不了什么大的气候,大多仗着家里和她哥哥脸上的光,和圈里人玩的倒是还不错,”

有一种你看不上也正常的,我也是看不上的感觉。

果真是遗传的,骨子里的傲气啊,妥妥的!这种只能说是“狗眼看人低”的感觉了!

“原来爸爸是看上了齐家的大儿子,想让我同他妹妹做朋友,好间接攀上了这一层关系,”

程绾绾这样开口说道。

不得不说,她倒是有些好奇这个齐家的大儿子到底有多优秀和能干,能让程树森都刮目相看,出言赞叹。毕竟程树森的眼光确实是太高了,也太毒了,一般人都入不了他的眼的。

说白了,说的难听一点,就是作,就是装,臭摆架子!

但很明显,程树森不是这个意思,或者更准确的说,程树森不完全是这个意思。

“齐家女儿的这个毕业酒会来的也确实是时候,刚好给你做了一个跳板,爸爸也不用费心去张罗了,”

程树森这样说道。

有一种我程树森的女儿那样优秀,当然不能藏着掖着了,肯定一出场就是艳压群芳的感觉。

这才是程树森真正的想法。

齐家的这个齐欢欢,不管她怎么样,毕业还是不毕业,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她张罗了这样一场酒会。他的哥哥这几年正式管理了齐家的产业,做的也是有声有色的,有种青出于蓝胜于蓝的感觉,大家不免都会看些他哥哥面子来,想要结交这个齐家大少爷。

至于齐欢欢,除了爱铺张爱张扬,偶尔还时不时的闯点祸,捅点篓子,也没什么真的拿的出手的了。

只是这爱铺张爱张扬的一点,现在倒是合了程树森的心意了。正好程绾绾读的大学今年六七月份也算正式毕业了,现在人也回了南城了,也算是赚足了眼球的了,这第一步目前来看是走的不错,第二步自然也要走的巧妙。

就算没有齐欢欢的这场酒会,程树森也会找人安排,让程绾绾正式融入南城的各大圈子里,这样正好省了很多事情,效果也更有用一些。

去别人的场合,不经意的抢了别人的风头,那虽然有些不道德,但却是最好不过的了。

既不用出钱出力,也顺带着悄无声息的打了众人的脸,让她们看看什么叫真正的世家小姐,真正的名媛千金。

“哦,这么看来,我是不能拒绝了,不然显得我太不识好歹了,”

程绾绾只是觉得好玩而已。

“都是些年轻人,也不会无聊的,正好你刚回南城,总要熟悉起来的,”

程叔也顺势这样一说,是怕她会觉得勉强才答应的到时候会觉得无聊。

程绾绾才不会呢!她可是唯恐天下不乱的人,就算没事也会搞出点什么事情来!不然多无聊啊!

再说了,程绾绾才不会觉得无聊呢!一般只有让别人无聊!就算别人无聊了她也不会觉得无聊的!

“邀请函我拿走了,没什么事,我先回房间了,”

程绾绾坐了一会,就拿着邀请函起身走了,离开了书房。

“恩。”

程树森淡淡的恩了一声。

程绾绾关上了书房的门,盯着手里的邀请函,把玩了一番,才从书房门口离开,走进了二楼最南边的拐弯口,她的房间就在那里。二楼最南边的拐角口,很安静,阳光很足,视野也很好。

第二天一大早,程绾绾就起床下楼了,倒不是因为她勤劳,而是再倒时差,根本就睡不着,所以就起的早了些,在程家的花园里逛了逛,走了走,然后进了厨房随便吃了点面包牛奶什么的,熬到了上午九,十点钟左右,就自己开车出门去了。

程绾绾也就是随便逛逛,程绾绾不算是个喜欢奢侈品的人,但却是个十足十的追求设计感的人。但换句话说,大家都知道的,现在这个时代,但凡有点设计感的,基本上都是价值不菲的,更何况程绾绾还是个不太喜欢和人撞衫的人,就算是撞衫了,也要更胜一筹的那一种类型的人,所以,大家懂得哇。

程绾绾进了一家礼服店,门面并不是很大,地段也说不上太好,开在街角处一家礼服店,装修的倒是很有感觉,十分吸引人。

程绾绾站在门口的橱窗外,瞧了几件,不管是衣服的材质还是饰品的纹样,不得不说,这家店的主人应该是个有格调的人,至少绝对不会缺钱。

这几年,现在这种小资的衣服店啊饰品店啊咖啡店啊的突然多了很多出来,打的都是“慢生活”的节奏。

程绾绾推门进去,里面只有两个服务员,恰好还都是认识程绾绾的,或者在网上见过程绾绾照片的,这也不奇怪,所以一进门,这两个女服务员就张口闭口一个“程小姐”,程绾绾突然想起来了自己是在南城,有名的不止是自己还有自家的程氏企业。

也得亏了她们一声声的“程小姐”,引得里面还有别的顾客,有些甚至在那里偷偷拍照,程绾绾最讨厌这样的人了,看模样打扮都是些正经的人,怎么这么不讲礼貌。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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