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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4章 执手提梳(第2页/共2页)

他那时很崇拜军中第一猛将之名的哥哥,不明白他为何要做这些无聊的事情,哥哥却乐呵呵地告诉他,“执手提梳浓情过, 却留发丝绕前缘。小无欢,你长大后遇到喜欢的人就明白其中趣味了。”

那时,他不懂。

现在,他懂了这种让情丝在指尖滑过,撩得心弦乱动的滋味。

香木梳放在唇边,轻轻吻过。

若能为你挽一辈子发,绕不绕得出下辈子缘分?

……

宋清时解决了烦心事,畅快极了。

他忽然想起一事,问越无欢:“过两天,你要不要陪我去乐城?我在天机阁定制了一批实验器材,物件贵重,结构复杂,天机阁怕有差错,让我亲自过去说明。而且……听说乐城盛产美食美酒,仙舞楼的舞蹈音乐也极出色,我们见识一下?”

他被系统老师放进书里好些日子,天天忙着治病,没认真看过仙界的模样。虽然原身的记忆在不断融合,但总觉得很多东西迷迷糊糊,缺点感觉。

最近他也后知后觉地意识到,自己已有了健康的身体和漫长的寿命,不需要像原来世界那样怕时间不够,争分夺秒地学习,唯恐不知什么时候就瘫床上起不来,再也无法自救。

大家都说这样的生活很无趣……

现在,他可以抽出一点点空余时间,用来感受正常人的有趣生活了。

吃以前医生不让吃的食物,做医生禁止做的运动,甚至,他还可以尝尝酒的味道,研究一下为什么那么多人着迷与它。

虽然不知道会不会喜欢这些事,但总要试试才知道答案。

宋清时想想未来的新生活,有点小刺激和小期待。

乐城相邀是个开始,他一方面想让越无欢出去散散心,不要陪他宅得那么彻底,变成蛰居族,另一方面也担心自己和陌生人有沟通障碍,天工阁听不懂医学术语,无法理解制作要求,如果有越无欢帮忙沟通会方便很多。

越无欢思考片刻,应了下来。

出发那天,越无欢带上了一顶幕篱,用长长的皂纱遮住了自己的容貌。

宋清时不解:“你是怕晒黑吗?”

越无欢笑了笑:“尊主以后会明白的。”

宋清时想了想,懂了,无欢如此美貌,肯定是怕登徒子。宋清时立刻把所有法器和毒药都带身上,让他出门紧紧跟着自己,还做了个简单的防狼药水交给越无欢,告诉他,喷出去至少能让色狼瞎上半个月。越无欢愉快地收下,和自己调配的其他药粉放在一起。

两人乘坐仙兽前往乐城。

乐城是离药王谷最近的大城市,绕河而建,交通便捷,所以市场繁华,应有尽有,修士往来无数。

宋清时觉得自己就像刚进城的土包子,眼睛都不够用了。茶寮里仙姬卖的金果露和蓝月饮是什么?都要尝尝!水果摊上奇怪的果子是什么?买回去研究一下!小贩做的会唱戏的纸人实在有趣,花楼里的美女装扮成壁画里的飞天舞乐,在空中招揽客人,媚眼一个接一个地抛向他,他看了很久,忍不住把神念伸过去探了探……

这般庸脂俗粉也值得上心?

越无欢等了又等,忍无可忍,终于将他的脑袋掰了回来,问:“好看吗?”

宋清时收回神念,悄悄地答:“这个女孩的眼睛有块黄斑,可能胆出了点问题。”

越无欢:“???”

尊主对眼睛到底是有什么执念?

作者有话要说:  如果没有无欢的制止,宋学霸大概是晋江史上第一个剪短头发穿T恤的仙侠文主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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