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了。
如果他没有记错,这一版的穆念慈颜值颇高,那扑闪扑闪的大眼睛,近一米七的身高,像一团火的红衣,红得热辣,红得娇艳,剧照里把黄蓉压得死死的。
首先得找一匹马。
想到这里,楚平生提了提身后包裹,沿着官道拔足疾奔。
……
往前跑了差不多半个时辰,先有一条小河映入眼帘,然后是用毛毡结合木屋搭建的野外酒肆。
餐桌周围坐着不少人,有男有女,有老有少,不远处的杨树上拴着几匹黄骠马,还有一辆带篷子的马车。
见楚平生快步跑来,所有人怔怔地看着他,毕竟这身打扮超出了他们的认知。
“小二,跟你打听个事儿,这是什么地方?”
旁边收拾碗筷的小二放下手里的活儿,满脸堆笑道:“回客官,这里是怀来县郊。”
“此地离燕京城有多远?”
“有二百余里。”
楚平生把背包往空桌一放:“先沏一壶茶,来几个馒头,切半斤羊肉,再给我打包一些咸菜路上吃。”
“好叻。”小二把毛巾往肩头一搭,端起桌子上的碗筷,转身往里走。
虽然那位年轻客官扮相古怪,叫人好奇,但是干这一行的,知道什么该问,什么不该问。
楚平生瞧瞧旁边餐桌坐的一家三口,又看看斜对面行商打扮的两个中年男子,心想他们走南闯北,应该识货吧,便把平时喝水的杯子拿出来,往桌子上一放,大声说道:“这西域过来的琉璃杯,有想要的没有?只需一匹马,十两纹银。”
酒肆里吃酒喝茶的人全愣住了,谁也没想到着奇装异服的小子会向他们推销商品。
两名行商中生着三角眼的那个直勾勾盯着桌子上的玻璃杯,就这品相,这透明度,简直绝品。
只要一匹马加十两银子?这玩意儿拿去燕京城,价值起码翻两倍。
有道是人不可貌相,这扮相奇异的少年真个出手不凡。
就在他站起来,准备说“这东西我要了”的时候,酒肆最里面的餐桌上坐的两名金兵一齐走出,前面的光头抢先一步抓住玻璃杯:“就给你一匹马和十两银子,这个归我们了。”
看到眼前一幕,旁边一家三口和另一张餐桌坐着的白袍书生才反应过来,原来异服年轻人拿出来的真是宝贝,不然行商和两名金兵怎么可能动心。
楚平生看过不少小说,知道明清之前琉璃制品价比黄金,他觉得自己报价不低了,但是现在看来,还是被当成了大冤种。
不过随便了,他现在是魔修,根本不会在意这点小事。
“马呢?”
光头金兵带着他走到栓马的地方,指着一头又瘦又矮的黄骠马说道:“就它了。”
酒肆里,三角眼身边那名行商站起来,一脸急色说道。
“官爷,那是……我的马。”
这时落在后面的金兵抽出随身弯刀,凶神恶煞地道:“闭嘴。”
楚平生顿时了然,这金兵还挺聪明,不动自己的好马,拿行商的瘦马换他的琉璃杯,哪怕事后照价赔偿,也能狠捞一笔。
这无本生意做的,啧啧。
眼见行商吓得面无人色,光头金兵转身去解缰绳。
楚平生把手伸进包裹,握住一物,自己不了解市场定价过低,愿赌服输,但是黑心买家占了便宜还玩儿到手刀,那肯定不能忍。
“这马太瘦,我要的是高头大马,番邦货最好了,骑着舒服还扛造。”
“少他吗废话……”
光头金兵转身威吓,谁想话音未落,呜地一声,一团光影砸在太阳穴,顿时白眼一翻,倒向一边,仔细打量的话,能看到他脸上残留着一抹惊疑,似乎到死都想不明白,光天化日之下,在这大金国境内还有敢对他们下手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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