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心牧场。
张欣雅骑着电动车,回到生活区,左手右手各拎着一个大袋子,一共拎着三十多斤卤肉往家里走。
“爸,买回来了。”
“这卤肉味道闻着特别好。”
张欣雅走到屋子里,把卤肉放在桌上。
然后,她从袋子里取出一次性手套戴在手上,打开一个塑料盒,就要尝尝里面的猪蹄。
张大山走出来,闻到卤肉的味道,他也不戴手套,直接上手抓着猪蹄就要吃。
猪蹄还是热的。
张欣雅第一口吃下去,瞬间被猪蹄绝妙的味道和独特的口感吸引到了。
猪蹄肉轻轻一扯就脱骨,肉特别鲜香,一口下去,只有浓郁的汤汁的味道,没有丝毫的异味。
猪蹄新鲜,汤汁美味,仅是一口她就知道,这猪蹄处理的过程一定花了心思。
猪肉被炖的恰到好处,牙齿轻轻一咬,肉就断开了,只有几根筋还连着。
嚼起来特别的有弹性。
高汤配的特别香,而且伴随着口腔中唾液分泌,越嚼越香。
身体似乎都被这美味调动起来,变得舒服。
“哇,真不错!”
“难怪才下午两点,都准备收摊了!”
张欣雅眼前一亮,惊叹道。
张大山吃法就狂野很多,他拿起半个猪蹄,直接朝着肉最多的地方咬去。
一口下去,满嘴都是肉。
高汤是江风调配的特殊配方,光是用的材料就十几种。锅里更是放了七只鸡,一大堆猪皮,一大堆猪棒骨,煮了八个小时。
肉的精华都融在高汤里。
然后再炖煮卤肉,味道融入到卤肉每一个细胞中。
一口吃下去,怎么吃怎么新鲜。
就没有一个地方不好吃。
“嗯,不赖啊。”
张大山惊讶不已,连吃带啃,几下就把一个猪蹄吃了干净,就剩下几块偏白色的骨头。
猪蹄本就是绝佳的美味,这些猪蹄经过江风特殊的烹饪,味道就更好了。
因为江风给猪蹄锅里加了糖色,所以猪蹄的颜色格外的红润,卖相也好。
“这猪蹄这么好吃,就买了四个?”
张大山问了一句。
一个猪蹄要50多块,没点本钱真买不起。张大山家里比较富,吃肉向来豪横,所以不在乎这一点小钱。
听到张大山这么说,张欣雅回道:
“就剩四个,我全买了。”
“那小伙儿生意好,都准备收摊了。我要是去得晚,都买不着了。”
张大山又拿起一个猪蹄,也不等晚上喝酒的时候再吃,现在吃爽了再说。
这猪蹄完全炖烂了,吃起来口感太好,用嘴一咬,满嘴都是猪蹄肉。
他吃了两口,说道:
“味道确实好,明天早点过去,多买几个猪蹄。”
“这人卤味是一绝,完全到了能开店的水平。”
“要不让他把店开到牧场,咱这不缺肉,牧场赚点分成,也能挣不少钱。”
张大山琢磨着。
他是个精明的人,很会做生意,不然开心牧场不会经营到现在的水平。
凡是开店、开牧场,看起来是当老板,当负责人,风光无限,实际上要承担的压力和吃得苦,只有他们自己知道。
没点能力和魄力,真顶不住。
就拿美食来说。
要是摆个小摊,压力不算太大,大不了生意不好,第二天再来。
要是开个店,那就要操心了,房租、水电费、各个部门的审批证书、各种管理费,要是不开张赚钱,就要亏很多钱在里面。
江风也想过自己靠着卤肉开个店。
但后来想想,太折腾,天天还得盯着店铺。
还是摆摊自在。
他佛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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