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饭了,白粥的香味飘进屋,锦书的心空空的。
他是不想看到她为了离别难过,所以挑着她睡着时走。
人虽然走了,但是他留下来的印迹,却处处都在。
门口的晾衣绳上,有他洗好的床单。
厨房的灶台上,砂锅里的青菜粥还温乎着。
水缸里填满了井水,地面洗刷得一尘不染。
他走时,把他能想到的所有家务活都做了一遍。
然而,最让锦书动容的,还是挂在晾衣绳上的晒网,里面放满了切成瓣儿的无花果,她过去看,发现里面还有张纸条。
展开,是他苍劲的字迹:
天热,三天就能晒好,晒好了给我邮一半,剩下的给你吃。枕头下,有我送你的礼物。
礼物.....?
锦书承认,他这种“藏宝图”式的留言,成功冲散了她对离别的感伤。
林毅轩是懂得制造氛围,提供情绪价值的。
带着好奇,她进了屋,心里想着他的礼物。
林毅轩把他大部分钱都给了锦书,他身上没有多少钱。
所以锦书猜,不会是金银珠宝等贵重物品。
林家的传家宝玉镯,已经戴在她手上了。
所以,会是什么呢?
手探入枕头底下,摸到了,是一个牛皮纸袋。
抽出来,纸袋上一行大字:我见众生皆草木,唯有见你是青山
哪怕是于总这样的钢铁直女,看到这样一句话,心也要被融化了一半。
她觉得,哪怕不看里面的东西,只这一句话,看着也足够暖心了。
纸袋很轻,上面是空的,底部有一小块凸起,看着里面的物件不大。
锦书带着笑将手里的东西倒出来,然后,她瞳孔地震。
这,这个是——?!
白皙的掌心上,是一枚黄色的弹壳。
尺寸是7.62x54mm,这是85狙击步枪配备的子弹。
锦书不是军迷,不懂军品,但为什么知道得这么详细呢?
因为这枚被改装成项链的弹壳,前世她贴身带了三十年。
她熟悉这上面的每一道纹路,甚至连焊点,她都记忆犹新。
在她还是少女时,一个军人救了她,送了她这个,从那以后,她就把这个当做护身符戴在身上。
一开始是戴在脖子上,后来生意做大了,不能被人看出软肋,戴着这个所有人一看就能想到,于总对军人有好感。
于是,这个弹壳就挂在了于总宾利车钥匙上。
她走哪儿都带着它。
也是因为这段经历,她穿来后,知道林毅轩是军人,所以对这个家照顾有加,在他没回来时,撑起了一切。
她甚至还在刚回来时,想过要找那个帮过她的大哥哥。
现在,这个弹壳又重新回到了她的身边。
所以——
锦书捂嘴。
是他!
林毅轩就是前世救过她的那个大哥哥。
命运兜兜转转,让两个人再次重逢。
他在走时,把他的护身符留给她,用意只有一个。
想到这,锦书握紧弹壳,任由脸上泪水翻涌,她冲出家,不顾一切地往前跑。
她想看一眼林毅轩,现在,立刻,马上!
“哎呦~~~你不长眼睛的呀~”于婷妹差点被锦书撞翻,她是过来找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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