乞丐,是在街上乞讨时遇见的县令。那会儿还小,不过七八岁,被旁的乞丐摁在地上打。即便断了胳膊,也死死护着怀里的东西,咬破唇角不吭一声。
县令看不过眼,命随从驱赶,把受伤的书童带到药铺。
一路上,书童几次三番想逃都被县令拎了回来,事后才知,他是怕付钱。
他怀里护着的是个钱袋,钱袋是他捡的,里面的铜板是他乞讨来的,铜板是他拿去给婆婆看病的。
婆婆与书童并无血缘关系,是在破庙避雨时遇见的。彼时书童正饿,婆婆将她剩下的食物全都拿了出来。书童知恩图报,在婆婆患病后,四处乞讨,凑巧帮她买药。
铜板是他一个一个攒的,好容易攒够了买药的钱,却被别的乞丐盯上了。
那是婆婆的救命钱,他死不松手,就算断了一条胳膊,他也死死护着。
知他是个仁义的孩子,县令不光给他看好了胳膊,还让大夫跟书童一起去破庙里给婆婆看病。
三日后,书童跪在县令家门口说是报恩,县令见他可怜就将其留了下来。
至此,他便成了县令跟前唯一随从。
单看这些,着实找不出他杀害县令的理由,直到沈崇明看见他的口供。
婆婆不是旁人,是县令的曾外祖母,是带着外孙女到湖州投亲的。遇见书童那日,是她们祖孙两个到达湖州的第一日。
原以为到了湖州有亲可依,这才将随身的东西全都给了书童。
小小善心,救了书童一命。
“既是投亲的,为何病在破庙里?”执剑摸着鼻子问:“莫不是这里头出了什么变故,正是这变故导致了书童杀主。”
“依证词所言,那女孩儿是县令的母亲离开青阳县之前所生,应是未婚先孕。怕人知晓,由她的母亲送到了外祖母,也就是县令的曾外祖母处。假银票案发生后,她逃离青阳,抵达湖州,做了继夫人,生了县令。原以为当初的事情无人知晓,哪知事过多年,她的外祖母竟带着她的女儿来寻她。”
沈崇明放下卷宗。
“她不认亲,是怕这突然冒出来的亲戚影响了县令的前程,影响了她的好日子。”
“这女人的心也是够硬的,再怎么说,那都是她的亲外祖母,是她的亲生女儿,就算不认,也得把他们的生活安置好。”执剑道:“大不了当亲戚处呗。”
“当亲戚固然好,可县令的母亲未必愿意。此事与她而言,既是见不得光的过往,更是容易被人拿捏的把柄。”沈崇明将卷宗叠到一起:“从证词来看,她不光将自己的外祖母与女儿赶出家门,还花钱雇了人去害她们。得知真相的外祖母一病不起,死在了破庙里,至于她的那个外孙女,证词中并无交代,想来是不在人世了。”
“书童是在为自己的恩人报仇?”执剑琢磨着:“既是报仇,为何早不报,晚不报,偏偏选在这个时候报?”
“将书童提来。”沈崇明压下卷宗:“有问题当面问,这卷宗上写的,证词里说的,未必全是真的。”
“就像爷糊弄周姑娘?”执剑往沈崇明跟前凑了凑:“爷那衣裳分明是被睡姿不好的周姑娘给扯乱的,爷那么误导,是想要周姑娘为爷的清白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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