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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十四章 首次遭遇(第2页/共2页)

这狗o的红毛”

毫无征兆,一道黑影从小巷上方发起突袭。

几乎是同时,早有准备的苏默抬枪瞄准上方。

来袭者技艺极其娴熟,在墙面连蹬数步高速俯冲,眨眼间逼近苏默。

他左手大拇指如手术刀般精准卡进步枪后槽,四指扣住枪身,阻止苏默开火。

紧接着,他右手匕首划出一道圆弧,锋利的刀刃直取苏默咽喉。

苏默抬手格挡,传来“铛”一声脆响,匕首被护具臂甲弹开。

来袭者快速变招,精准找到护具间的缝隙,快速刺击,“噗噗”两声带起血箭。

苏默体内虽有双重血码,这点伤势不算什么,但他并没有经受过疼痛忍耐训练,还是以前那个脚趾磕到桌角都会疼半天的普通人。

刀伤疼得苏默冷汗直流,也激发了他的怒意,调动血码力量向前猛踹。

来袭者察觉到这一脚的力量,不敢硬接,飞身与苏默拉开距离。

苏默刚想追击,巷道入口突然传来枪响。

“嘭!嘭!嘭!”

子弹不断打在苏默身上,虽有重型防弹衣保护,却也震得他心口发闷。

苏默躲到一处墙角,狞着脸说:“红毛小子,脑袋痒了想搬家是吧?”

巷道入口处,c级通缉犯朴勇俊持握匕首站在那里,刚才给苏默指路的红毛小子就在他边上,手里拿着一把冒烟的手枪。

红毛小子一边开枪压制苏默,一边骂骂咧咧:“你文明边陲把老子当要饭的?200月币就想收买我?朴大哥可是一个月给我好几千,让我盯着你们这些当局走狗。”

苏默冷笑:“有命赚钱,你有命花吗?!”

他直接从墙角冲出来,仗着重型防弹衣硬扛子弹。

“铛!铛!铛!”

手枪子弹在防弹衣表面不断溅起火花,根本无法将其击穿。

下一秒,苏默端起海啸突击步枪猛烈还击。

“突突突突突——”步枪枪口冒出近半米长的枪焰,疯狂倾泻的子弹延绵成一条灼目火线。

红毛小子赶紧藏到厚重的石墩后面,

但他失算了。

反暴四课的装备主打一个残暴,这把海啸突击步枪配备的是高能穿甲弹,50厚的钢板都能打穿。

而这种风吹日晒老化严重的石墩,阻挡小口径子弹可以,在穿甲弹面前就是纸糊的。

霎时间,子弹落击处石块纷飞,石墩很快被狂暴的冲击力打得稀碎。

“噗嗤噗嗤噗嗤——”子弹穿透石墩,余势不止打在红毛小子身上,留下的不是枪眼,而是拳头大的空腔。

红毛小子瞬间血肉横飞,却阴差阳错都没伤在要害。

“啊!!!啊——”他倒在破碎的石堆里惨叫,变成了一个血人。

至于朴勇俊,已经见势不妙开溜了。

苏默走过去俯瞰着支离破碎的红毛小子,冷冷地说:“我说过,敢耍我,脑袋搬家。”

“嘭!”他一枪打爆那染着红发的脑袋。

看着面前的尸体,苏默发现自己不知何时适应了这种场面。

上次杀完阿罗特,他差点吐了,现在却毫无不适感。

看来自己也在不知不觉间成长了。

苏默换上新弹夹,向朴勇俊逃跑的方向追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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