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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饱喝足后,高明程也没有急着去警察局,而是左右张望了下,去了一个剃头的摊子。
师傅,剃头!
好咧,你坐在这。剃头的师傅是个老者,脸上带笑,褶子挺多的。
他指引着高明程坐下,又问他要剃什么发型。
这会儿发型的选择也少,高明程直接让剃个平头。
都说平头考验颜值,但高明程剃发后,依旧有种硬朗的帅气,以他的五官和身材,若是留后世小鲜肉的发型,反而处处不和谐,略显油腻。
就这平头,才清爽大气。
他生得浓眉大眼,五官端正,身高有一米八二,体格健壮,在这个年代的审美中,算的上是个大帅哥的。
看着镜中的自己,高明程露出满意的笑容。
剃发后,果然整个人的精气神都好了不少。
紧接着,他又去商场买了一块庐山牌的手表,花了六十块。
由于地域的缘故,他们这儿的人流行戴庐山牌的手表,年轻人结婚,置办结婚用品时,大多是买庐山牌的手表和长征牌的自行车。
自行车要一百六十七块钱,搁在以前,高明程买不起,但现在却买得起了,只是他在犹豫了下后,还是选择不买。
自行车的速度,能有他跑的快?
再说了,这才几天,他就带一个自行车回去,是不怕他爸妈惦记吗?
他住在家里时,有给家里做事的,但是他妈说他住家里,吃家里,做事是应当的,所以他裤兜里经常没有一毛钱。
这才离开家没几天呢,就能买一辆自行车了!
这也太打眼!
自行车虽然不能买,但是一些生活用品还是要买的。
他在商场转悠了下,买了一块白色的碎花布,一大块绿色的布,还有一大块白纱布。
除了布匹,高明程又买了一些别的小玩意,零零碎碎加起来,把竹篮塞的满满当当的。
走出商场时,一抹阳光洒落在他的身上,将他的身体镀了一层光韵,高明程心情极好的抬起手腕,露出手腕上崭新的手表。
看了一眼时间,这会儿也才八点四十,公安局的人正好已经上班了。
于是他辨认了一下方向,抬脚朝着公安局走去。
大约五分钟后,他就站在公安局的门口了。
这会儿公安局的建筑显得有些陈旧,但是挂上特有的牌子后,整个建筑就多了一份肃杀的味道了。
他在这抬头打量,却听到身后传来一个颇为熟悉的声音。
就是他!他打了我,还抢了我的钱!
高明程心中有种不好的预感,循声望去,恰好看到那个喇叭裤青年,此时的他已经没有那股子流里流气的气质了,因为鼻青脸肿外加一条腿微微跛着的他,看上去着实可怜。
在喇叭裤青年的身边,还站着一个穿制服的人,看着两人的站姿和神态,应该是相熟,甚至是有一定关系的。
高明程挑眉,没想到会这么巧,不过,不管那喇叭裤青年有什么关系,他打了就是打了。
如果不服,他可以天天找机会打喇叭裤青年一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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