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sp; 对于王都的年轻人,举行聚会是一件很常见的事情,邀请朋友参加聚会,而参加聚会的人还会带上自己的朋友,在聚会上可以认识新的朋友,这是一种拓展交际面的有效手段。
这也是大部分王都年轻人在工作之后,都会搬出来自己住的原因。在父母的房子里招待朋友,会被周围的人认为幼稚,这样的人在社交圈必然是不受欢迎的人。
高恩写的是自己乔迁新居聚会的邀请信,他首先向阿瑟尔先生提出了邀请,这位大作家算是他在王都认识的比较投缘的朋友,虽然两人年纪相差十岁,但是相处的十分融洽,在不少方面也有共同语言。
而且两人刚刚经历了黑巷杀手事件,也算是并肩作战过的战友了,所以高恩首先向这位侦探小说作家发出了邀请信。
第二封信是写给博金斯警长的,既然自己的居所也在他的辖区,没有理由不邀请这位警长大人,博金斯警长虽然脾气暴躁了一点,但是他也是一个非常有责任心,爱护下属的好警察,高恩也愿意和他保持联系。
接下来是处里的同事,虽然大家都在一个办公室工作,但是还是写邀请信更加郑重一点,毕竟这也是高恩第一次举行聚会活动,所以他用苦练过的花体字写下了邀请信,然后装进信封里。
最后,高恩犹豫了以下,还是给在皇家医学院工作的维达妮卡写了一封邀请信。
经历过血色巨人事件后,维达妮卡从莱布尼茨港分别后,就和高恩断了联系。
两人交换过联系方式,高恩还是决定邀请对方出席自己的聚会。毕竟这位前“放逐者号”上的船医,是高恩在王都为数不多的熟人。
将所有的信件都封好了之后,高恩走到门口,喊来一个十来岁的报童。
这个报童穿戴还算整齐,虽然衣服的袖口已经磨破了,看起来也不是很合身,十之**是哥哥穿过的旧衣服,但也算是街头一群孩子中比较体面的。
男孩脸上长着雀斑,金色的头发十分的柔顺,眼睛很有身材,一看就是很机灵的孩子。
“你叫什么名字?”
“马尔福,先生。”男孩直视高恩,非常镇定的说道。
“很好,马尔福,我这里有几封信,你帮我去邮局寄了,这是买邮票的钱和跑腿费,回头你把收据放在信箱里,可以吗?”
名叫马尔福的报童连连点点头,这些送报孩子除了在早上卖报纸之外,也会接这种跑腿送信的工作,他们都有固定的服务对象,有些雇主出手相当大方,比每天卖报挣得还要多。
高恩给的小费不多不少,邮局距离不远,这算是一个不错的差事了。马尔福尽量挺直腰板,要给高恩留下一个好印象。
打发了报童之后,高恩回到了自己的房间,这次聚会是高恩进入王都社交圈的第一次亮相,接下来几天他要为自己的社交首秀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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