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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点书屋 > 都市小说 > 一口天价炒饭,老唐当场拜师 > 正文 第三章:这么大的鲍鱼,用来做炒饭?

正文 第三章:这么大的鲍鱼,用来做炒饭?(第2页/共2页)

bsp; 老唐解释:“你们仔细看,他切的所有食材,每一样食材的大小都是几乎相同的。

最难的是蹄筋,这玩意儿得炖到软烂才好吃,但如果炖得太软,就不好切丁了,所以必须得炖得恰到好处才行。

这样才能在能切成丁的同时,还保留食材的口感,真见功夫!”

听着他的解释,周遭的观众不明觉厉,也连声赞叹。

能看到这么好的刀工,也算是不虚此行了。

很快,李逸就切好了海鲜丁。

他从冰箱里拿出了四颗鸡蛋,又拿出了一个碗,逐一敲开后,将蛋白分离了出来,然后把蛋黄放进了米饭屉里。

四颗蛋黄晶莹剔透,呈现出宛如黄金般的色泽,很是漂亮。

这些鸡蛋费了李逸好大的力气才买到。

倒不是有多珍贵,纯粹是因为他对新鲜度要求比较高。

在工业化如此发达的社会中,市面上能买到的鸡蛋,基本上都是养殖场里批量批发出来的。

经过物流运输,市场分发销售,一般到了顾客手里,最少也得两三天以后了。

但李逸要的是鸡蛋,必须是当天的,不能隔夜。

他跑遍了几个农贸市场都没买到,最终在一个路边拎着柳条筐卖鸡蛋的奶奶那里才买到了一些。

这一个星期里,每天他都会去找那个奶奶买最新鲜的鸡蛋。

当然,价格也给到了十块钱一颗。

不过和其他食材相比,这鸡蛋已经算是很便宜的了。

戴上一次性手套,李逸将蛋黄和米饭拌在了一起。

他拌得很细致,每一粒米都要捏散,不留一点结块的地方。

最终,他将所有的米粒都拌成了和蛋黄一样的金黄色。

这样炒出来的米饭才会是金黄色的,俗称金包银。

当他把米饭拌好后,围观的所有人几乎都同时吞了口口水。

评价一份食物,往往会说它色香味俱全。

之所以把色放在最前面,是因为人类在吃东西之前,是先通过视觉来判断食物能吃与否的。

如果一份食物的颜值很诱人,比如刚刚采摘下来的草莓,叶子翠绿,还挂着露珠。

又比如刚刚烤好的羊腿,表面的油脂烤得焦黄。

那么从心理角度上,人们往往已经会下意识的认为它很好吃了。

这份刚刚拌好的米饭,就表现出了十分诱人的美味色泽。

金黄的蛋液均匀的包裹着每一个饭粒,不多也不少。

点点橘色的虾籽点缀其中,像是一条金色的河流中跃出水面的鲜虾,令人不由自主的分泌着口水。

但这只是原材料,李逸甚至还没开始动手炒饭,就已经把四周围观的观众,和直播间里的网友馋得不行了。

摘掉一次性手套,李逸把配料依次放好,然后将炒锅放在了灶台上。

他终于要动火了。

嗤!

他拧开了燃气灶的阀门,液化天然气顿时从灶口喷了出来。

李逸拿出打火机,伸进灶口一点。

腾!

一股烈焰随之喷涌而起!

现代科技的好处,就是随时随地,都能轻而易举的拥有能用来爆炒的猛火。

在梦境里,李逸刚开始学艺的第一年,都在帮师傅拉风箱。

不过在火起之后,他又伸手调整了下阀门,让火势稍缓了些,然后才把炒锅放了上去。

师傅的话音仿佛还在他耳边回荡。

“小李,你知道这炒字为什么火右边是个少字呢?

在炒饭的时候,火力并一定是越旺越好,火太旺就容易糊,不能心急。

这炒饭里也有大学问呐!”

炒锅已经烧热了,李逸收拢思绪,拿起炒勺,在油罐里舀了半勺金黄的鸡油,扣进了油锅里。

滋啦!

油脂的香味顿时在火力的激发下爆开,诱人无比。

老唐闻到味道,忍不住点了点头:“用鸡油炒,没毛病,讲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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