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书屋

零点书屋 > 玄幻小说 > 狼烟晚明 > 正文 第64章 军法

正文 第64章 军法(第2页/共2页)

才发现居然眉清目秀长得很漂亮,更加心动。不过,真的熟络起来,更抹不开面子弄什么霸王硬上弓,自己还是与关罗高等将领们同睡在充当前敌指挥部的酒楼里。时不时过去看看,虽没挑破这层窗纸,二人彼此都算心有灵犀。

在准备攻城的这段日子里,将领们忙着厉兵秣马打造器械,关盛云则在大小两位罗师爷的帮助下动手拟定自己的军令。

古代军队当然也有军纪,比如《武经总要》里就有明文记载。不过,大多数情况下,各部执行的都是领军的主将们各自修改制定的自己的军法。以前是流贼,今后千里转战前途未卜,必须要向正规军转化,因此,制定出一部军法确属必要。关盛云几个出身边军,有些重要的内容都能记得七七八八,经过罗氏父子的琢磨、补充,几日间终有小成。

罗氏父子也收获满满。以前作为文官,罗咏昊对所谓的军法也不甚了了,经过关盛云几位的回忆,再仔细琢磨一下,尤其是罗世藩这个机灵鬼的种种脑洞大开,发现很多条军规,着实出于身在一线的将领们对兵卒心理的深入研究揣摩,并非粗汉糙人们一时心血来潮。

比如这条:“临阵脱逃者斩,战后逃兵回营痛打四十军棍。”一开始罗咏昊觉得是胡扯:同样是跑,被你当场逮住的杀,没逮住,回来打一顿就完事了?这不是鼓励大家一起跑么?等到关盛云解释完,罗军师才意识到,自己的思路完全是错的:临阵脱逃无疑会极大地动摇军心。士兵们没有俯视全局的上帝视角,只能看到自己身边的情形,局部的溃败往往能扯动整个战线,所以将领们必须在第一时间通过毫不留情的杀戮进行阻止。等到战后大局已定,如果对回营的逃兵们一律杀无赦,逃掉的家伙们便彻底绝了回来这条路,只好去做强盗,部队也会流失大量炮灰。所以,只是痛打——与迟早被当作贼人剿灭或者饿死荒野相比,豁出去挨一顿胖揍对逃兵们来说显然更合算。而且,有些人是被裹挟着不得不跑,本身还是敢战的、有些人是第一次上战场的自然反应……一股脑都杀了,有失公允。

说到军法,无论如何不能不说到戚继光。与其说老戚同学是百战名将,不如说他更善于练兵,带得一支好兵更为恰当。比如说,老戚有一条规定,如果战斗失败就斩长官、长官阵亡则斩全队。

对此,他是这样解释的:你们以为如果战败我只杀长官,把责任全压在他一个人身上,开战了大家就都会跑么?呵呵,错啦!假设你是小旗官,打起来你会怎样?你肯定冲啊!因为如果你退,回来就是死路一条,唯一活命的机会就是冲上去杀败敌人!对不对?长官冲上去了,假设你是他手下的小兵,你会怎样?看着长官冲上去被人砍死?回来谁也别想活!你只能跟着一起冲上去,对吧?如果你的长官死了,你能带回一颗敌人的首级,杀全队其他人,放心,你没事。否则,一定要你命!这样,其他将领拼了老命用亲兵督战队砍逃兵还拦不住,累不累?我貌似只杀一人,却如臂使指层层带动:营官死了我砍队官,队官就得冲、队官死了我砍总旗官,总旗官就得冲、总旗官死了我砍小旗官,小旗官就得冲、小旗官死了我砍全队,大家都得给我冲!几千虎狼嗷嗷叫着冲,谁能挡得住?

戚继光率领三千健儿横行蓟门,打得十万蒙古同胞远遁漠北,而往往自己伤亡总是个位数,除了训练有素,这一招也是功不可没——看来,让少民同胞变得能歌善舞的,除了马克沁,还有老戚同学。

可惜关盛云和罗咏昊没琢磨出老戚这个大杀招。不过,即便如此,这支部队的战斗力已远在大明很多官军正规军之上了。

几日以后,对陕州的总攻终于开始了。

附录,十七禁五十四斩律。这是大多数营伍的通行条例,这里只列十七禁,五十四斩太罗嗦,从略。

其一:闻鼓不进,闻金不止,旗举不起,旗按不伏,此谓悖军,犯者斩之。

其二:呼名不应,点时不到,违期不至,动改师律,此谓慢军,犯者斩之。

其三:夜传刁斗,怠而不报,更筹违慢,声号不明,此谓懈军,犯者斩之。

其四:多出怨言,怒其主将,不听约束,更教难制,此谓构军,犯者斩之。

其五:扬声笑语,蔑视禁约,驰突军门,此谓轻军,犯者斩之。

其六:所用兵器,弓弩绝弦,箭无羽镞,剑戟不利,旗帜凋弊,此谓欺军,犯者斩之。

其七:谣言诡语,捏造鬼神,假托梦寐,大肆邪说,蛊惑军士,此谓淫军,犯者斩之。

其八:好舌利齿,妄为是非,调拨军士,令其不和,此谓谤军,犯者斩之。

其九:所到之地,凌虐其民,如有逼奸民女,此谓奸军,犯者斩之。

其十:窃人财物,以为己利,夺人首级,以为己功,此谓盗军,犯者斩之。

其十一:军民聚众议事,私进帐下,探听军机,此谓探军,犯者斩之。

其十二:或闻所谋,及闻号令,漏泄于外,使敌人知之,此谓背军,犯者斩之。

其十三:调用之际,结舌不应,低眉俯首,面有难色,此谓狠军,犯者斩之。

其十四:出越行伍,搀前越后,言语喧哗,不遵禁训,此谓乱军,犯者斩之。

其十五:托伤作病,以避征伐,捏伤假死,因而逃避,此谓诈军,犯者斩之。

其十六:主掌钱粮,给赏之时,阿私所亲,使士卒结怨,此谓弊军,犯者斩之。

其十七:观寇不审,探贼不详,到不言到,多则言少,少则言多,此谓误军,犯者斩之。

个人感觉,以上这些军法是文官参与制定的~硬生生弄出什么悖军诈军狠军漫军的拗口名词出来,谁也看不懂更记不住。当兵的大字不识,还是曾国藩那些类似儿歌的玩意好,简白易懂,听两遍就记住了。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