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不清的荷尔蒙。
其余席间,除了三位政府公职人员,还有两位医生,他们都是携带太太或正在交往的女伴出席。
餐后,男人们抽雪茄喝着威士忌,聊聊国际形势;女人们则饮咖啡,谈论珠宝首饰,时尚发型。这些矜贵的小姐太太似乎丝毫没受到战争的影响,只有当提到,某位时尚美发师的兄弟在重庆被轰炸得只剩下一条腿,美发师不得不赶回老家去照顾他时,她们才感叹一下战争的残酷。
这些歌舞升平觥筹交错的生活,距离我从前三个月的难民营的日子太远了。如果我提起那些经历,想必她们会觉得我是从坟墓里爬出的幽灵?或许会怕我身上跳出青蛙那
么大个的虱子咬到她们吧,我同自己开着有趣的玩笑。
闫先生的最后一位客人姗姗来迟,就在大家已经准备桥牌桌的时候,他来了。他迈入厅堂的时候,整个屋子都显得狭小了一圈。那是一个体态高大的白种人,方脸,阔鼻,留着络腮胡子,眉间英挺,目光深邃,大略三十五六岁的样子,从外表判断白种人往往不够准确,因为他们的长相常常老于实际年龄。
席间熟识的朋友都站起身来迎接,彰显了他特殊的地位。
闫太太将手递给男人,男人很自然地亲吻了女主人的手背,同时与闫先生礼貌地拥抱。
闫太太介绍道,这是史密斯先生,我们的朋友,美国人。在美国领事馆身居要职。
然后依次将席间史密斯先生不熟悉的朋友介绍一番,介绍到我的时候,特意提到我在大学里修习多国语言的经历,并强调史密斯先生同我定会有很多共同的兴趣。
我礼貌地与史密斯先生颔首,心里有点怪闫太太简直多此一举。我一个不谙世事的小丫头与领事馆高官能有什么交集,哪知道史密斯先生好像对我产生了兴趣。当我知道原因的时候,不禁笑出声来。
原来史密斯先生来到中国后才发现作为外交官仅仅通晓本国语言和中国汉语是远远不够的,当前与他们领事馆打交道最多的法国人,他便应付不来,闲暇时间,他便请了私人教师指导他学习法语。
法语,又是头疼的法语。
史密斯先生主动对我搭讪,让我受宠若惊。
我们从英美文学聊到中国白话文,从法语的发音聊到英式英语与美式英语发音的区别,期间雷蒙也加入到我们的谈话中,我已经好久都没与一两个外国人聊的如此开心。
文杰与闫先生他们坐在一桌上打桥牌,还有一桌太太们在打广东麻将,我们这桌闲聊时,闫太太还能分心飘过来几句俏皮话,我真是佩服这个女人交际应酬的功力。
一晚上的时间很快过去,客厅里的时钟敲响12下的时候,大家不约而同地起身告辞,感谢闫先生和太太的盛情款待,承诺下一次举办聚会时一定邀请他们一家。
文杰帮我披好风衣,与这对夫妇道别。虽然他们所处的阶级蒙住了看见民间疾苦的双眼,但他们都是亲切的好人,我衷心感谢他们让我认识来到广州的第一波朋友,度过了这么可爱的夜晚。
史密斯先生更是热情洋溢地与我拥抱,说我们是忘年交,希望在广州的任何一个中外友人的聚会上都能看见我的身影。
在回途的黄包车上,文杰问我对闫太太的印象如何。
我想了想回答,她真是个了不起的女人。
文杰说,别看她在医院里供职,但对丈夫的事业帮助非常大,因为她的交际圈不断扩大,为闫先生赢得了更多资源和各界人士的支持,是广州上流社会里不折不扣的名媛呢。
我顺其自然地联想到,闫太太的出身很高是么?
不如你高哦。她的父母都是小学的普通教员,她能到今天完全靠自己。
听你这么讲,我更钦佩她喽。
哈哈,我希望,有朝一日,你能像她之于闫先生一样,成为我的肋骨,知秋。
文杰的目光叫人捉摸不透,深藏在金丝边眼镜的背后,我一激灵,广州的早春的夜晚竟有点冷,冷风丝丝灌进了我杏黄色的风衣里,文杰借着酒劲紧紧握住我风衣下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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