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起弓弩,一边抱怨自己的侍从的工作效率。
梅林则撇了撇嘴,不情不愿的把腹部中箭的兔子捆在绳子上。
“亚瑟,我觉得你应该把兔子活着交给莫甘娜,没有哪个女孩子喜欢血淋淋的东西,活着的兔子才是她们喜欢的,埃尔多的姑娘们都这样。”梅林有时候都不知道该怎么形容亚瑟的粗线条,女孩子心情不好,你送几只死兔子是几个意思?(埃尔多是梅林的家乡)
“活的?那太麻烦了,再说了,兔子肉很好吃。我心情不好的时候,就喜欢吃些好吃的。莫甘娜也一定是这样!”
面对亚瑟这种钢铁直男的回答,梅林吐槽不能。梅林发誓,就这样的亚瑟,绝对没有女孩子喜欢。难怪都快二十岁的亚瑟到现在还是一个初哥了。这家伙完全不懂女孩子的想法。
反正梅林是不打算和这个白痴讨论女孩子的爱好了。
其实梅林还是蛮羡慕亚瑟的,这个家伙根本没有烦恼之说,什么事他都能轻描淡写的忘掉,好像从未发生过一样。就比如那个孩子的事,所有参与进去的人都非常紧张,哪怕是莫甘娜也一样,可亚瑟却可以当没事发生一样,该吃吃该睡睡,一点感觉都没有。
心大也是一种天赋!
“梅林!你是什么毛病?我们在打猎,需要迅速,隐蔽,思维敏捷!为什么你总是显得傻乎乎的!”
原来梅林走神的时候,不小心撞到了亚瑟的身上,导致亚瑟的猎物逃跑了。
“What?”梅林却还有点搞不清楚状况。
“……算了!”亚瑟不想和这个傻乎乎的侍从说更多了,反正他也只会问更多的为什么,却从不抓住重点。
就在两个人开始日常斗嘴的时候,前方突然传来了一声女子的尖叫。
亚瑟和梅林没有多想立刻丢下手中的东西拔剑冲向了声音传来的方向。
当两个人赶到的时候,发现一群山贼混混正在对一对父女行凶。看到这种情况,不论是充满骑士精神的亚瑟,还是心地善良的梅林都不可能坐视不管,于是两人冲了上去。
战斗经过没什么好说的,一共四个混混,对普通人或许是一个威胁,但对亚瑟?
战斗很快结束了,梅林从头到尾都在打酱油,他只是拿着剑在比划了几下,然后所有混混就被亚瑟击杀。
亚瑟将手中的长剑从最后一名混混胸口抽出来的时候,发现梅林依然站在远处拿着剑比划。
亚瑟一摊手,一脸问号的看着梅林。
“梅林?你在干什么?”
“what?”
“去帮帮那个老人,他还在地上!”亚瑟指向那个被混混踹倒在地的老人,一脸绝望的说道。
“哦哦!”梅林如梦初醒。
亚瑟看到梅林笨手笨脚的去扶那位老人,摇了摇头,无奈的扭过头去将那位摔倒在一边树边的女子扶起。
当看到女子的一瞬间,亚瑟突然感觉到一种从未有过的感觉。
可亚瑟在第一时间就确定了这种感觉是什么,是心动的感觉!
他觉得自己恋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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