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喜欢你看不惯我,却又打不过我的样子。我就喜欢你看不惯我,却又打不过的我样子……”
来电铃声将白青吵醒,清晨的阳光洒在脸上,她闭着眼摸了半天才找到在床边摇摇欲坠的手机。
她睁开眼,发现是贝微打来的电话,以前的手机丢了,这是最近买的新手机,被贝微存入了自己的电话。
盯着来电人的名字,白青想了想并没有接听。
她爬起来洗漱,等梳理好睡成鸟窝的头发,才回拨了过去。
“怎么了?”
“贝蔷你要不要出来玩?”电话那头的声音带着几分沙哑哭腔,白青扭头看了眼挂钟,刚过八点。
“来老街区吧,我带你吃早饭。”
“好啊。”
挂断电话,白青找了个小挎包将手机塞进去,又抓了把零钱便出了门。
路过对门的厨房时,她探头看了眼,韩毅正在给肉馅上劲,红色的肉已经被打成肉泥,朝着同一个方向搅动,颜色渐渐变得有些发白。
她扒着窗户看了一会儿,觉得是自己做不到的事情,默默地溜走了。
韩毅等着这个对门的蹭饭常客问今天吃什么,结果只是低头抓了一把葱花的功夫,再抬头时人已经不见了。
他目光沉了沉,将手里的葱花丢进盆里,随便搅动了几下,直接盖上保鲜膜放进了冰箱里。
他知道,对方去吃三条街开外的那家馄饨了。那家的馄饨皮不够薄,馅料也不够鲜美,只不过是汤好喝了一些罢了。
有什么好吃的?
白青吃馄饨有个习惯,先吃掉肉馄饨,然后往汤里放进去刚出锅的油条段,酥脆的油条裹着咸香的汤汁,哪怕是盛夏吃得满头大汗,也不会让人觉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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