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梓刚吃完饭,林母把林梓拉到钢琴边,带她练了起来。
林母给林梓选的是林母最喜欢的曲子《致爱丽丝》,听说当年,这首曲子可是林父林母的定情之曲。
据林母回忆,当年的林父可不像现在,那个时候不过是个穷小子,踌躇满志地想要创业,却一路遭遇坎坷和波折。因为压力大,一个人跑到路边游荡。经过一家乐器行的时候,看到当时在里边做兼职的林母,在给客人试音,弹的就是这首《致爱丽丝》。虽然林父没什么音乐细胞,但那个时候,郁郁不得志的林父站在门口,听着这首曲子,看着面前的青葱少女,林父顿时抑郁的心情一扫而光,驻足在门口,迟迟不曾离去。从那之后,林父每天都会到乐器行门口,看林母,听林母弹琴。久而久之,俩人也慢慢互生了好感。得到爱情鼓励的林父,在事业上也越来越有起色。所以,每次只要弹起这首曲子,林母就会回忆起当初那段虽然贫苦,却很幸福的日子。这也是为什么林母如此喜欢这首曲子的缘故。
而林母特意挑选这首曲子让林梓在生日会上弹,也是希望这首曲子可以像当年促成她和林父那样,让林梓也能找到自己的那个白马王子。也因此,林母对林梓的要求格外严格,一旦有个音没弹对,林母就拿小棒子狠狠敲打她。
林梓的生日宴会是在6号的晚上,所以6号一大早,林梓就被林母喊起来去做皮肤管理。
“你看看你粗糙的皮肤,哪里像个小姑娘啊”林母看了看林梓的皮肤,一脸嫌弃,转身让美容馆的经理把林梓带进去做个从头到脚的全身美容SPA。
做完出来已经是中午了,林梓刚想跟林母提议吃个午饭,林母又马不停蹄地准备带她去挑礼服。
“妈,咱能先停一下吗,我真的好饿啊,我们去吃饭吧。”林梓实在是饿的受不了。
“你看看你肚子上的肉,也不知道你一个暑假在外面多放纵自己,怎么胖成这样了,你中午还好意思吃饭?礼服都是很修身的,你要是再吃,穿出来你不嫌丢人啊。”林母白了林梓一眼,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模样。“忍忍吧,忍到晚上。”
林梓下定决心这辈子不要办什么生日宴会了。
林母带着林梓来到礼服店,林梓看了看上面的牌子。VeraWang。不是吧!这不是婚纱店嘛!她妈还真想当晚就把她嫁出去啊。
“妈,这个礼服会不会太夸张了啊,都是婚礼穿的,生日宴会,随便找一条裙子就好了啊。”
“小梓啊,你在外野了那么久,怎么越来越没有大家闺秀的样子了,你现在跟外面的野小子有什么区别,看样子,我真的不能再放纵你了啊。”林母无奈的摇了摇头。
有那么夸张嘛,林梓心想。
好在林母给林梓选了一条没有那么浮夸的礼服,淡蓝色薄纱长裙,胸口碎钻和珍珠,肩上绑着一条黑丝带,简单却精致。
好吧,林梓承认了,辛女士的品味确实比自己好多了。
林梓生日宴是在凯宾斯基酒店的宴会厅举行。虽然林梓作为这场宴会的主人公,却也还是第一次来到现场。
整个会场,从物品布置到菜品挑选,每一样都是辛女士亲自精挑细选。
今天是林梓二十二岁的生日,对于辛女士来说,二十二岁这个年纪正是女孩做梦和谈恋爱的最佳年纪。为了契合这个主题,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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