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五。
宿舍的六个人,早已互相熟悉。
当晚陈大计建议,大家一起喝点。
“反正明天可以多睡会儿,睡醒了直接回家。”
“好啊好啊!”
虎娃第一个响应。
“有一次俺偷偷喝过俺爹的酒,喝完晕乎乎的可舒服。”
十五六岁的少年,对什么都很好奇,都想尝试。
他们自认为,自己已经是大人,是纯爷们儿。
既然是纯爷们,那自然不能让别人瞧不起。
大家高兴,喝点酒算什么!
于是陈大计出钱,选出三人负责去学校里小卖部买啤酒。
这几个小子很聪明,为了防止路上被老师发现,特意用暖水瓶去装。
就是在小卖部买完酒后,直接倒在暖水瓶里带回来。
过程很顺利。
六人拿出饭盆倒酒,喝一口酒吃一口辣条。
几盆酒下肚后,气氛逐渐热烈。
有人提议,干脆一个宿舍的结拜。
六人已经喝的上头,闻言纷纷同意。
华九难因为学习最好,被推举为老大;
陈大计因为最有钱,成了老二;
其余四人则是谁也不服谁,都想当老三。
其实在男人心里,老三比老二好听多了。
眼见争执不下,虎娃提议大家比胆量:
一起去后操场挖死人骨头,谁挖的最多,谁就是老三!
都是年轻人,再加上都喝得迷迷糊糊,谁怕谁啊!
于是,四人勾肩搭背朝后操场走去。
华九难还算保留一丝清醒,隐约觉得这么做会惹祸,想要阻止。
可却被陈大计拉住。
这货已经喝的舌头都大了:
“老、老、老大!别管他们!”
“我前几天把骷髅头当球踢,不也没事么?”
“再、再、再说了,即使有事,大不了赔钱呗!”
“我爸说了,只要我不揍校长,做啥都能给我摆平!”
华九难本就喝的迷迷糊糊,被陈大计一说,也就不再阻拦。
干脆脱了衣服,爬到自己床铺上呼呼大睡。
陈大计自言自语一会儿,见华九难不理他,也很快进入梦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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