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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四十二 比起任人宰割,她更喜欢搏出一线生机!(第2页/共2页)

了身子,纤细的手臂支在白色的办公桌上,白皙的手腕儿,放在自己的美鼻下面,嫣红的嘴唇微微上扬,跟着漾出一个会心的微笑。

片刻后,那宛若黑幕的眼神一亮,像是夜幕里陡然升起了一颗星子。

她看着站在身边的司卿卿,朱唇轻启。

“去找几两个大v,让他们把辽远牧歌为了打压同行,买用水军的事儿爆出去。”

大概是因为这个意外之喜,就连语气都轻快了不少。

司卿卿简直被沈总的这个决定惊掉了下巴,“可是,沈总......牧歌可是咱们公司的人,这样,等于公司爆了丑闻啊......”

沈总怎么可以这样啊,怎么能为了个人恩怨,连公司形象都不顾了啊。

她的担心不无道理。

“吴牧的事儿美家公司要是知道了必然会拿出来做文章的,想要掩盖的不漏痕迹,几乎是不可能的,既然这样,还不如我们自己爆出更好。”

“更何况,路漫漫其修远也在咱们公司而且就在设计部,既然注定要损失一个,你觉得损失掉谁更加划算?”

沈郁夕说话的时候,眼里闪着坚定地光。

能把公司一步一步做大做强,她从来都不是一朵任人宰割的小百花。

如果一定要用一种花形容她,大概就是玫瑰。

美艳,且带刺。

这件事,就算她沈郁夕不暴,谁又能保证自己的对手不暴呢?

与其这样,任人宰割。

倒不如自己果断下手。

爆完立刻下手开除吴牧,直接升了林远。

这样一来,画风就会变成,晨星总裁知道手下设计师买水军恶意打压同行之后立刻将人开除,在得知对方身后,由于惜才,高新聘请对方为首席设计师。

名利双收!

既然确定了路漫漫就是林远,那这买卖于公于私都不亏!

于公,他是自己公司的人,而且是一个极具潜力的人,不如趁此机会让他一炮而红,对公司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于私,他是自己的假男友,自己的男朋友在网上被人喷的那么惨,要是被爸妈知道了,她会很没面子的。

司卿卿不可思议的看着沈郁夕,只觉得头皮一阵一阵的发麻。

不光惊讶于沈郁夕出色的应变能力,更惊讶的是,路漫漫其修远这个尊大佛居然也在晨星。

这人到底是谁?

怎么搞的这么神秘!

要是真的在公司,自己为什么不知道?

说起来,这四年沈总去过设计部大概也就不到三次,她又是怎么知道的?

人向来对未知的事情保持敬畏,尤其是这种只听说过却从未有幸见过的。

有种不明觉厉的感觉在心中来来回回激荡。

见她还在愣神,沈郁夕眉头一挑,“愣在这里干什么?等着发奖金呢?”

司卿卿猛然回神,下一秒便匆匆忙忙的出了办公室。

司卿卿走后,沈郁夕也没闲着,她果断拿起了手机,在通讯录里找到了一个叫听雨的名字,毫不犹豫的把电话打了过去。

在国外的那些年,两个有着同样爱好的女儿变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

时间一晃,快十年了,当时两个总是躺在床上窃窃私语的小女孩儿,经过时间的蜕变,一个成了国际知名设计师,另一个也变成了独当一面的大总裁。

三声之后,那边响起了一个温柔如水的声音。

“怎么,大忙人现在知道给我打电话了?”

“度假度的怎么样?”沈郁夕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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