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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六十三章野猪(上)(第2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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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从她们的介绍中了解到,他们是三阳理工大学的学生,听同学将夏家村的风景传的神乎其神的,所以刚有几天假期便过来见识见识、散散心。

和他们处在一起能感受到青春的气息,能让苍老的心填充些活力。但是阅历和心态上的代沟使他不欲多说。

对于他们这种对陌生人随便就交跟交底的做法虽然无法理解,却没有过多的评价。

人的一生会遇到形形色色的人物,能在心底占有一席之地的却不多。

绝大多数人只是生命中的过客,匆匆来匆匆去,在明日看来只是人生这场长戏中时间的投影罢了,在人生的漫漫长河中不泛浪花、不留痕迹。

下了环山路,转过一座山头,天色蓦然暗了下来,夕阳的余晖洒不过山头,山内总是比山外天暗得早。

沿河路上正热闹,河水潺潺,山民们在河边散步或坐在大石头上欣赏投在山顶上的光剑亮影,更有的年轻人索性脱掉鞋袜,光着脚丫踩在清澈透亮的河里。

偶尔有人扔一两颗小石子下去,水花四溅,溅起一片惊叫、一片欢声笑语。在这里仿佛所有人都是朋友,没有人会讨厌这些无伤大雅的玩笑。

到了这里,那群学生立即被眼前的景色折服。夏离便与他们别过,车速提升了起来,本来他可以早点回来,因为带着这群学生回来时自己有些晚了。

出了这条山路,天色更加暗了。

四五月份正是春玉米长的最快的季节。一米多高的玉米杆像一列列沉默肃杀的士兵,整整齐齐地列队在两旁。

像是随时在等待进攻的命令,配合着将黑暗压下来的天空,仿佛时间和空气都凝结了似的,胆子小点的人绝对不敢从中穿过,那种窒息的氛围会压得人喘不过气来。

夏离却怡然自得地开着车,这种别样的风景在城里是很少见的。

黑暗能抚平心中的烦躁,路边地理不停嘶鸣的虫鸣声更胜城里到处充斥的流行音乐。

偶尔还能看见手电筒的光柱像一把利剑划破天空,这是晚上有人在地里看守玉米。看守玉米地,防的不是人,而是下山的野猪。

现在这个时间段玉米粒儿虽然不是最饱满的时候,但是却异常鲜嫩,颗颗晶莹如珍珠,含糖量高,煮着后吃起来甜糯。

也可连同玉米外壳一起塞在锅灶下面烧烤,等外壳烧干,吹掉灰烬,显露出来里面松黄的玉米粒儿,可口怡人。

这只是乡村简单的制作方法,城里的夜市里,每到这个季节烧烤的地方都有玉米,这里出售的玉米会刷上油汁调料,放在烤肉的铁架子上面,烤出来后金黄发亮,特有的玉米香味儿可以逸散整个街道。

人懂得享受,动物也不赖,含糖量高的嫩玉米可是猴子和野猪的最爱。猴子的机灵性就不多说了,野猪的鼻子也比人的眼睛要好使。几里外它们就能嗅到玉米的糖味儿,傍晚会下山来祸害。

野猪是群居动物,实行的是一夫多妻制,往往出动就是一家子十几口。

再加上它们往往不像猴子那样偷一两个就赶紧离开,而是会像犁地一样在地里拱过去,长嘴就像镰刀一样,一晚上能将一亩地连吃带祸害个干干净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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