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盘也成为了灵气,世上岂不是又多了一个喋喋不休的话痨?
凌云拔出腰间的佩剑,这是从赵尉松那里得来的宝剑,十分顺手,因为赵剑宗临走时没问自己要,便厚着脸皮留了下来,举起宝剑,猛地刺向那道血色光芒。
凌云本想用利剑刺裂玉盘,将那道鲜血刮去,免得它吸取灵气成了精,不曾料想,那玉盘居然变成了浑浊的一滩绿色泥状物,宝剑直直地刺过翡翠,插在地板上。
那团泥状物趁机爬上宝剑,像一只混沌兽吞噬了宝剑的青芒,将整个宝剑覆盖在绿色泥状物的身体里。
凌云不由有些吃惊,原来任何东西只要吸收了灵气,便可以不被自己的灵念定住,而是和自己一样任意活动,甚至原本的静物翡翠,此刻居然能够动起来,还吞掉了宝剑。
血色的光芒遇到了剑铁之物,竟兀自燃烧起来,血色之光顿时变成了赤红妖魅的火焰,肆虐的火舌吞噬了宝剑与绿色的泥状物。
燃烧了一炷香的功夫,火焰渐渐散去,碧绿的泥状物此刻覆在剑刃之上,有如雕饰的凤纹,体态修长,展翅欲飞,通体碧绿,唯独背上一抹殷红的赤羽,有如永不熄灭的烈焰,又如涅槃时燃烧的圣火。
宝剑青芒锋利,剑刃本就削铁如泥,此刻经过火焰的炙烧,剑刃锃亮,寒意逼人,吹发可断,连风拂过剑刃都发出瑟瑟之声。
凌云拔起宝剑,重量沉了许多,轻轻地一挥,空气嘶嘶鸣响,连舞数招,使用的正是从剑宗处学来的漂亮剑法,这剑拿起来重,舞起来却十分轻便,竟似舞动时搅动了风,托起剑身轻盈无比,剑势迅疾如雷。
忽然剑柄碰到手指上的伤口,鲜血沾染剑身,宝剑顿时炽热难握,凌云被烫着连忙松开了手,利剑直直地落入地板,竟通身没入地下,只余剑柄露出,其锋利程度可想而知。
凌云啧啧赞许,连手上的伤痛都全然忘记,用另一只完好的手,将剑从地上拔出来,上下打量,锃亮的金属光泽,锋利的寒芒剑刃,不由令人爱不释手。
“真是一把举世无双的宝剑!宝剑啊宝剑,赵尉松没告诉你的名字,那就让我来给你取一个。”凌云握着剑,痴痴道。
思忖了片刻,凌云继续自言自语道:“古代名剑皆有大名传世,比如眉间尺复仇弑杀楚王的干将莫邪雌雄双剑,专诸刺杀吴王僚用的鱼肠剑,荆轲刺秦王的寒月刀,还有龙泉、泰阿、湛卢等等名剑,载于史书,与刺客一同流传青史,名剑岂可无名?既然这把宝剑是翡翠碎地,玉盘破裂,吸收了鲜血灵气凝结在剑身上,由金玉共同铸成,雕纹精美,锋利无比,不如就叫做玉迫剑,取‘玉破而成’之意。”。
那把剑好像有了生命一般,听到“玉迫剑”之时,剑身震动,似有剑鸣之声。
凌云像端详一件艺术品一样,凝视着玉迫剑,叹息道:“可惜你身上是一道凤纹,看来适合女子佩剑,想必你原本也是跟随赵尉松老婆,本是雌剑,有如干将莫邪中的莫邪剑,雪珠不会武功,整天呆在家里不出门,不必佩剑,紫若太凶,若是给了她,怕动不动砍我几剑,今天断个胳膊,明天少一截大腿,这可受不了,暂且先留在我身边好了,等驯服这匹烈马再送给你的女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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