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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云皱着眉头,道:“那如何迷惑他们,让他们相信紫若就在万仙楼?”
孙逊脸上露出神秘的笑容,击了一掌,客房的门被人吱扭一声推开,一个曼妙的美丽女子戴着面纱缓缓走进了房间。
摘下面纱,那女子的容貌居然与床上躺着的紫若一模一样!
凌云瞪大眼睛,难以置信,惊奇道:“双胞胎?”
那女子扔下面纱,缓步走向凌云,两双白皙的手臂缠绕住他的脖子,哈着气,在耳边柔声道:“你不认得我了?”
那声音竟然是阿依娜!
孙逊哈哈大笑,道:“别捉弄王老弟了,阿依娜,你这一身易容术果然天衣无缝!”
凌云恍然大悟,笑道:“两人的容貌实在太相似了,一会我回县衙,只求不要带错了人。”
阿依娜嘿嘿笑道:“带错了人,还怕我吸你阳气不成?”
孙逊将紫若用锦被遮盖起来,道:“王老弟,抱美人归吧,不可拖延,敌人恐怕马上就到了,这女子嘴里服了荆麻,两个时辰内说不了话,也动弹不得,过了两个时辰,在县衙地牢里如何叫喊都没人听得见了!今晚辛苦你,好好照顾我们的大美人了,哈哈哈!”
凌云笑道:“这种辛苦差事,以后不妨多一些!”
众人会意大笑。
因为生怕敌人埋伏在门前,发现紫若被偷偷转移了,于是黄岐命令四名壮汉,抬着一顶轿子进了万仙楼的大堂。
万仙楼的大门稍微窄了一些,黄岐下令拆掉了几个雕花楠木板,龟-公在一旁心痛不已,楼内其他客人都被赶跑了不说,还弄坏了这个上等金丝楠木雕花的门楼,要知道那可是花了上千两银子制作而成。
凌云怀中抱着那卷裹着佳人的锦绣被子,钻入了轿中,四名壮丁抬轿出了万仙楼,副官黄岐跟在轿子后面,警觉地环视着四周。
凌云坐在轿子里,怀中抱着美人,虽然隔着一层薄被,女子的香气透过来,沁人心脾,闻香欲醉,柔软的肉-感坐在自己腿上,随着轿子摇晃蹭动。
雪珠虽然漂亮,毕竟是乡野女子,只能算是靖南县头等的美人,更何况已为人妇,与未经人事的处子风韵大不相同,成熟韵味太多而青涩不足。
紫若虽然是洪家的婢女,但洪氏未抄家之前乃是当朝御封的惜命侯,侯爵家中,焉有庸脂俗粉?更何况紫若出身不凡,乃是前朝名将之后,前朝沦亡后,父亲死命殉国,母亲将她送到侯府,侍奉旧主,而后追随丈夫,跳崖身亡。
洪家二公子洪景潇如此着迷于她,冒着被抓凌迟的危险赶来救她,足可见她的美貌倾国倾城。
诗云:“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
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
宁不知倾城与倾国,佳人难再得。”
好一个“佳人难再得”!
这句诗可谓道出了洪景潇的心声,他刚刚年满十四,年少冲动,正是容易陷入儿女情长、爱到痴狂的年纪。
一般的少年少女,爱到痴狂,无非是爱到你侬我侬,山盟海誓,伤心时由爱生恨,寻死觅活,最至不过自残身体,放浪形骸,已是最癫狂的年少情爱。
而洪景潇,前朝后裔,顶着惜命侯的辱名,被抄家,父亲早逝,大哥被凌迟处死,请问何罪之有?罪名只是“莫须有”,只是骨子里那份血脉!
甘南之地大旱灾年,有上千农民暴动造反,举着前朝洪三太子的名号,触怒龙颜,又发现惜命侯府中有一条“衣带诏”,上面血书大小官员十余名,因此龙颜大怒,下旨抄家,男丁皆被斩首,女子皆充官妓!涉及官员无一幸免。
洪景潇年纪尚幼,此时正带着十几名侍从,违反禁令离开京城,在郊外狩猎。他听闻了这一消息,有如晴天霹雳,立刻向南逃遁。
一路上,护从或有叛变,或有中途离去,幸好双剑宗主始终护送着他,未曾出事。半途还有众多怀念前朝的江湖高手,赶来护送洪少主。
没想到,洪景潇时刻放在心头,最关心的头等大事既不是被抓住,也不是如何复国,而是自己心爱的女人紫若的下落。
一开始听闻所有女眷都被发配天山,他决心北上,幸好被护从们劝解,放弃了这个危险的念头。后来接到姐姐派来的信使,才知道紫若的下落,至于姐姐,正躲避在隐秘的某处,连信使都不得而知。
这一路逃亡,使赵尉松对这个少主有了几分失望,他虽聪敏过人,但是太过看重女色,一心儿女情长,不关心家国大业,恐怕复国无望,因此一点都不喜欢紫若,视她为红颜祸水。
如此看来,紫若绝对称得上是倾国倾城的美人,能够让一位身负复国重任的少主,迷恋的忘却了江山社稷,何其绝色!
如果换成凌云,大概他也会选择爱美人,江山有什么好,争得就是自己的了吗?
不过是用人命鲜血堆积一个冠冕堂皇的庙堂,让天下人惧怕你,口中服你,下跪拜你,如此便以为普天之下莫非王土,老子天下第一!
其实老百姓回了家,老婆孩子热炕头,一天三顿窝窝头,管你谁坐着天下至尊的宝座,不都一样交粮纳贡吗?给谁都是一样的。
美人却大不同,搂在怀里,香-软可口,连孔老夫子都不能免俗,感慨一句“食色性也”,这是凌云最爱老夫子的地方,真性情,不矫饰,一句话说透了千秋万代亘古不变的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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