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云拿起装满沉甸甸金锭的口袋,走出了医馆,来到热闹的街市上。
这个世界还处于农业社会,售卖的东西除了食物,大部分都是农具,从铁锄头、铁锹、铁锅,到石磨、石碾,到竹筐、竹篓,无不是农家用具。
街上人流如织,摩肩擦踵,这一点倒是与凌云所处世界无异。
可惜这些售卖的用具,凌云大多用不上,走到一家布店外,凌云看着身上脏兮兮的衣服,不由得产生了换一身衣服的念头,踏进店门,看店伙计见他一身短打扮,浑身脏兮兮,就知道是个没钱的主儿,眼皮都懒得抬。
凌云看着那一匹匹华丽的锦绣,不由得伸手想要摸摸手感。
伙计连忙叫住了他,呵斥道:“你这手那么脏,摸过之后我还怎么卖?”
凌云出门前可是洗漱打扮了一番,抬起双手向他示意,两只手掌干干净净。
那伙计不管这么多,拿起量尺,戳着他走开,说道:“我们可是高档布店,你想买衣服去看看对面的麻衣店、旧衣店,别在这儿晃荡,坏我买卖。”
凌云生气了,大声说道:“我说你,开门做买卖,就这个服务态度?”
那伙计呵呵一笑,说道:“哪家大爷会是你这身打扮?你一个喂马小厮,来我这儿装什么阔?”
“吵什么呢!”店后面传来一个妇人的声音。
“掌柜的,这穷光蛋来我们店里捣乱。”伙计恶人先告状。
一个身材婀娜的妇人遮着面纱走了出来,抬眼打量了一下凌云,抬手示意伙计退下,说道:“这位小哥,你是为家里大爷买布匹来了吗?”
“一看他就是喂马的,一身马粪臭味,哪像管家办事的?”伙计讥讽道。
“闭上你的嘴。”妇人说话声音很轻柔,却很有力,伙计不敢再说话。
“不,我是为我自己做两件衣服。”凌云对这妇人印象较好,掏出一锭金子,足有三两重,放在柜台上。
妇人微微一笑,眼角有些皱纹,看来年华已逝,只是那眼角风情,犹有千般,真可谓半老徐娘,风味犹存。
“这些金子,做二十件都够了。”妇人吩咐伙计,“拿小称来,切半两黄金即可,再找给这位少爷一两银子。”
凌云不知道这个世界的金银兑换比例,只知道自己钱来的容易,花多花少一点都不心疼,反正花完了随时可以去胡家取些,更何况这妇人看上去温柔可人,怎么会蒙骗自己:“钱不是问题,来两件最好的。”
伙计惊讶地拿起那一锭金子,左看右看,放嘴里咬了一下,确定是真的,心里疑惑大增:“莫不是这家伙是个江洋大盗,怎么会有这么多金子?”但女掌柜命令已下,有钱不赚白不赚,伙计连忙去忙活起来。
那妇人为凌云沏了一壶茶,凌云大摇大摆地坐在布店的太师椅上,装模作样地品起了茶。
“味道怎么样?”妇人问道。
凌云本来对品茶一窍不通,硬着头皮胡诌道:“这茶,淡了些。”
妇人略有讶异,说道:“是啊,这是初春的茶,新茶是味道有些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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