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争的两端,一定要争夺的东西,就是人心。俗话说的人心齐泰山移,还真不是随便说出来的,就算是叶牧这样对于政治一窍不通的人,也知道这一点。
战锤的几乎全军覆没,一定会对女王一派的声誉带来无法挽回的影响。甚至,从现在开始,女王一派,或许会就此没落,淡出历史的舞台。
为了避免这一种现象的出现,叶牧一行人现在只能硬着头皮去到人们生活的居住区里,好好的向着那一些想要反抗,但却是没有力量的人们提出自己的观点,让他们知道自己一行人并不是说笑而已。
骑着马,来到了住宅区外。这里,是精灵们所居住着的高端住宅区。说来很奇怪,他们分明有着整个领土面具不亚于任何一个层位的A层作为生存区域了,却还是来到B层和人类抢夺这最后的生存区域。
他们就像是一群外来的恶霸,在这里为非作歹。时常,有人能看见精灵们在街上掳走一些漂亮的姑娘,但是人们只能是观望,甚至连姑娘的双亲,也只能站在原地,木讷地目送着他们的离去。
那个姑娘大多数情况下是不会回来的。她们一开始会作为泄欲的工具存在,但是后来,会被丢进猪圈里,与那些该死的肮脏的猪猡们一起生活,随后因为感染病死去。
但是一个人类的死亡,并不比其一头猪的死亡更能激发人们心中的愤怒。他们只觉得这是应该的,这是没错的。
甚至,还延伸出来了以精灵为神,歌颂着他们一切不存在的丰功伟绩,只为了能换掉该死的“雷蒙”姓氏,变成所谓的“索罗雷蒙斯”——精灵们的看家犬。
这样的人不少。仅存的三千个人类之中,至少有五十个这样的人存在。他们渴求着成为精灵,大言不惭的在街道之上,唾弃自己的祖先,辱骂自己的双亲,只是因为他们不是精灵。
“我不该来到这个世界上,因为我是一个罪恶滔天的人类……我是恶魔的后裔,我的身体里流淌着恶魔的血。我愿意,付出我卑微的生命,只求我伟大的主人——精灵一族,能过上好一点的日子,能换来他们的一声欢笑。”
一个十五岁的孩子,在街头,在木然的人们面前,从腰间拔出了一把匕首。他没有犹豫,甚至脸上没有一点的恐惧,他把匕首刺进了自己的肚子里。
滚烫的血液和肠子从肚子里流出来,巨大的痛苦让他脸上的表情变得凝重,恐惧,但是他却还是强忍着这一切,把自己的肠子捏在自己手里,向着不远处正在看戏的人和精灵们,说道:
“看啊,我的血液是热情的红色!我下辈子,一定能成为精灵。我可怜的一生,结束了。但我充满期待的一生,会到来!”
人们只是木讷的看着他,没有任何一个人上前来,打算拯救他。他们脸上的神情,没有像是在看着一个笑话,更不像是在看着一个同胞,他们看着的将死的少年,只不过和一头当街被人宰杀的羔羊一样,不值得人们去同情。
少年倒下了,死在了残酷的世界,永生在了醒不来的梦里。
叶牧想要上前去看看少年还能不能救回来,但邓肯却是抓住了他的肩膀,对他说道:“这是他自己选择的结果,没有任何一个人强迫他。”
“但这样实在是太恶心了。你们的教育实在是太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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