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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章 杨和(第2页/共2页)

不过在当时,徐有志也就是说说而已。

杨和是农村孩子,是周至同桌,觉得有周至这样的同桌很光荣,于是两人成了好朋友。

县里如今十个区,好多所小学,三所中学。

但如今还只有两所中学有高中,就是夹川县中学和马街镇中学。

矬子里边拔大个,夹川县小的教学质量最高,里面的学生基本都会进入县中学初中部,占掉绝大多数的入学名额。

因此同一届的孩子,初中基本都来自小城内,都是从小学一年级就开始做年级同学,相互间非常熟悉。

而其它乡镇的小学,只有极少数非常优秀的,才能够考入县中初中部,一届也就十来个。

但高中就不一样了,高中是大班,人比初中班多,而且中考会走掉一部分初中同学。

九一年的夹川,很多家庭的孩子如果学习好的话,能走中专就走中专,因为这样可以提前几年参加工作。

还有少数成绩差的,也会被挤到马街中学的高中部去。

所以县中的高中部里,来自乡镇和其它几个初中的同学就多了起来。

乡镇来的同学住校,上晚自习;城里同学走读,晚上在家做作业。很自然就分作了两个团体。

不过到周至这里又是特例。他在城里同学里有死党哥们儿,在乡镇住校同学里,也有死党哥们儿。

周至特别欣赏那些乡镇同学的品质。

就拿杨和来说,这娃的父亲老杨头当年也是一个传奇,二十岁就在夹川县城里开着绸缎铺子,身上穿绸衫,脚上蹬皮鞋,打麻将都用银元金条。

四九年前还在老家白米乡,买了两百亩地喜迎新中国。

老头结婚很晚,和杨和妈差了二十岁,直到四十多才有了杨和大哥,五十才有了杨和。

杨和考上县高中后,家里拿不出钱,按照杨和大嫂的意思,就是干脆别读了,回家耕田种地不也挺好。

最终杨和禀告老父亲,给兄弟分了家,然后将自己那份房产典给大哥,由大哥大嫂供他继续读。

这也不能怨兄嫂心狠,兄嫂家里也没剩余。

城里干部工资都还未满百,农村家里,能保你有饭吃,有衣穿,但是真不能保你有钱花。

何况兄嫂还有自己的孩子。

能做到如杨和兄嫂这样的,就已经不错了。

据周至所知,学校里像杨和这样的同学,还远不止一个。

这些同学基础太差,能考入县中已经勉强,除了个别,大部分学习成绩一般。

但是却都有个特点,那就是非常认真刻苦,下了晚自习跑到厕所边路灯下继续苦读被老师逮到的,不止一个两个。

相比于这些同学,周至家里父母一个月工资,还有老妈找外快的收入,加起来有三百,虽然有外婆在家里,迎来送往的人情开销不少,但是绝对称得上“阔绰”。

还有即便工资就那样,但是作为县工商局长,老爸就算再清廉,单位的福利劳保,逢年过节收到的小礼品,也是不少的。

比如每年荔枝上市,周至家里绝对不缺荔枝吃。

周至便会拿一些去晚自习上,和上晚自习的同学们一起分享。

然后又因为掌控着家中假期和周末的厨房跟饭桌,周至也经常利用“职务之便”,邀请关系好的住校同学到家中吃饭。

外婆和老妈都是农村出来的,都喜欢热闹,喜欢孩子。

尤其喜欢农村孩子。

还有,呃,女孩子。

老妈就不止一次抱怨,家里假期中,周至的客人,比来看望外婆的还多。

周至喜欢农村,以前假期里爱去舅舅家,后来有了自己的农村朋友后,就喜欢在放假的时候去农村同学家。

一般一去就是一两周,还喜欢帮着干活,不过不是什么品行优良,纯粹就是好奇和兴趣,倒是跟舅舅和农村同学,也学了不少乡下本事儿。

杨和身上的品质让周至非常佩服,第一次跟他回家,就见他从进门开始,放下书包先跟父母兄嫂打招呼,接着给周至倒水,然后拿起扫帚就开始打扫院坝堂屋。

打扫完又挑起一担谷子去粮站打米,那真是从进门就开始忙,一分钟都不待停歇的。

十七岁的年纪,挑着一百斤的挑子,走上田坎后还能让周至追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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