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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章 副警长约翰(第2页/共2页)

种佞臣相比,而是说明贵族身边的家臣地位也不是平民可以相比的。

所以他现在绝对是这个世界广大民众羡慕而无法触及的高地位人士,并不会有低人一等的感觉。

毕竟这个世界也不似前世那样全天底下人都是权贵的奴才,甚至不是旗人连做奴才也不得的情况。而此世贵族阶层的制度,更似春秋年间各国国君、诸侯、公子与身边的追随者、门客的关系,注重血脉与能力,地位因主君而高贵,立下功勋被封为贵族也是常有的事。

总的来说,跟霓虹国战国时期开始的封建武士阶层类似,只要你有个好出身,想要成为贵族并不困难,难得是如何获得封地和世袭爵位。

而约翰明白自己恰恰就是如此,因为管家和贴身侍从一般都是挑选世代家臣的后代来充任,平民想要进阶很难,如果没有合适的,也是从别的贵族家庭次子之流挑选。

约翰明白自己的身份用前世的说法就是海森赛尔家族的家生子和同族,本身就出身贵族或者相关阶层,地位就不同于普通平民,接受的也是平民得不到的精英教育。

像约翰自己这样本身就具备海森赛尔家族血脉的家臣那地位就更不同于普通家臣,更是主人最信任的家臣与得力助手。甚至有时候要比他们的妻子和兄弟都亲近。毕竟贵族的婚姻大多时候可能都是利益交换的联姻,而贵族与其追随者如果没有意外的话,那是可以延续几代十几代人的忠诚羁绊。

如果他们这支海森赛尔家族仍旧保留着封地的话,约翰知道像他自己这样的情况,等少爷继承了家业,他怎么也能混个世袭骑士或是爵士的封号和庄园采邑,从预备役成为真正的贵族。

约翰从小跟克劳斯一起长大,可以说不是兄弟胜似兄弟,何况作为私生子后裔的约翰认真来讲与克劳斯隔着不过两代,属于一个曾祖父的堂兄弟,也是有相近的血缘。

起码感情要比克劳斯和他那几个亲堂兄弟要更亲近,互相之间就连对方身上有几颗痣都知晓,这种能够托付生死的亲密关系确实也只有亲兄弟可比了。

这让前世没有什么兄弟,只有几个死党好友的约翰体验到了什么叫亲情的味道。

因此约翰从心底来讲,并没有觉得现在的身份如何低人一等,前世虽然三十出头就做到了警队队长的位置,但并没有让他养成颐指气使的性格,那么继续做海森赛尔家族的忠臣也没有心理障碍。

相反如若他现在就反出家族,张扬的建立自己的势力,那才是取死之道。

要知道从今生的经历记忆里知道,这个世界也不是那么简单的。

起码一个武侠里那种习武几十年可以做到百人敌的一流高手,要是遇到警察的蒸汽火枪,也难免被乱枪撂倒。

……

心情欢喜雀跃的清理完个人卫生,克劳斯换了一套贵族日常装扮,来到餐厅看着丰盛的早餐,不由得拍拍约翰肩膀笑道:

“赞美你,约翰,失去你我不知道怎么活啊!”

知道自家少爷自从老族长去世之后就性格大变,向来言行放浪,鄙视那些古板的贵族礼仪,但约翰并没有因此觉得失礼,反而这种类似平民兄弟的交流状态让他心中一暖,保持着日常回应也没怎么在意,只是微微回礼道:

“这是我应该做的,少爷请用餐吧!”

为克劳斯添了一杯新鲜温热的牛奶之后,约翰就对方的唠叨关心下,开始清理昨晚留下的烂摊子。

待克劳斯用完了早餐心情愉快的走出家门,准备去放松一下,毕竟昨晚的刺激对他来说太大了,他急需美人温暖的怀抱放松一下自己紧绷的神经!

送克劳斯出了门,约翰也穿好装备齐全的一身治安官警服,面无表情的准备出门。

因为他知道自家少爷这个正牌治安官也就是本地警长不到月末结算薪水或者有什么大案生时,是不会出现在治安所的,酒馆和镇上名媛、交际花们开办的沙龙才是克劳斯少爷每天上班的地方。

所以为了守住这些家底,维持他们二人在雷姆镇的地位以及海森赛尔家族的权威,他这个副警长就必须在治安所撑起场面。

“联邦西部可不是什么人人都是谦谦绅士的善地,而是吃人不吐骨头的丛林,必须表现出足够的强硬和实力才能在群狼环伺之下保证自家的地位。不然稍有软弱的一面露出,那么就会被那些鲨鱼一样的各方势力吞的渣都不剩。”

有了前世思维的约翰心中有着紧迫感,对于目前的状况更加的了解了。

在西部,路边的阴沟与常年缺人的矿场就是失败者的结局,当然或许像克劳斯少爷这样英俊的青年还会有第三条下场,有资格被卖到大城市里那种特殊的俱乐部里供那些贵妇和绅士们玩乐。后者比前者哪个凄惨,那就见仁见智了。

所以约翰自从跟克劳斯两个人被家族配到这个富裕但是远离大城市的雷姆小镇之后,就一直有着紧迫感与危机感。

反倒是本应该当家做主的克劳斯这些年也习惯了约翰的照顾,依旧每天醉生梦死的浪荡样子,唯一上心的正经事可能就是他那炼金药剂实验了吧!

毕竟克劳斯出品的助兴药剂当初在联邦东部学院和西部金沙港的圈子里可都是很有名的。

不过这家伙却不知昨晚的实验就差不多要了他的小命,而让自己最亲近的兄弟约翰有惊无险的获得新生。

约翰在心里感叹一句自己的劳碌命,不过却也激起了一股斗志。

毕竟前世为了打击黑势力布局好几年他都能玩儿的转,更是对付过难缠的悍匪和狡猾伪装的人贩子,他就是什么都不做,一些地痞小混混看到他就要腿肚子打颤,而眼前的麻烦不过是一些偏僻地区的小镇上的地头蛇而已,他就不信自己有着前世记忆,大风大浪都见过了,在这小小的浅水沟里还能翻了船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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