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才16岁,但个头长的可以,虽然脸面嫩的明晃晃,但颜色着实生的太好——面试的老板象征性的问了下年龄,唐庭安舔舔嘴唇,说刚满18。
他说自己能唱歌。
老板依旧象征性的听了一耳朵,就通过了——晚上9点开工,一支歌50,店里抽30,剩下的20就他赚的。只要客人喜欢,点你歌点的多,不就赚的多吗?
老板最后拍了拍少年还显单薄的肩头:“帅哥,我看好你哦。”
于是,唐庭安成了金色年代夜总会的驻唱歌手。
他乍一亮相,颇受欢迎,特别是受女顾客的欢迎——不过相比于听他唱歌,她们更乐意点他单的时候,捉着人的手,让他坐下来说说话,陪喝一杯酒。
唐庭安一开始不愿意,总是躲。后来经理告诉他,只要他能让客人多叫一瓶酒,抽成30。
唐庭安:……
他默默斟酌了一下,店里还有其他驻唱歌手,都比他有阅历有经验。客人现在点他无非就是图个新鲜劲,他虽唱的还成,但从没受过训练也没任何技巧可言。一晚上撑死了也只能唱五首,这样下去,光靠卖唱,奶奶的手术还得等好久。
为了尽快赚到2000块,唐庭安唱歌之余当起了酒托,后者他做的比前者还好。因为女人们大都爱他那张脸,有时候,只肖坐一会,给她们倒杯酒——她们就能往他口袋里塞钞票,绿色的,红色的。
为此,他必须要忍受她们的手摸在他的脸上、手臂上,乃至穿着裤子的大腿上。
每每这时,他心里总要不停的自我打气:自己是男人,被摸两下没什么大不了的。
所以,开门红红的很透顶,才不过几天功夫,唐庭安捋了捋收入,发现居然快凑够数了!
原来赚钱这么容易——16岁的少年,有些想当然了。
人一高兴,就爱乱说话,这天他喜滋滋的跟同事分享,说奶奶的手术费快赚够了,自己也就不用做了。
同事惊讶,说你现在可是咱们这里的红人,老板怎么可能舍得放你走。
唐庭安孩子气的笑了。
他虽还年轻,但也是知道好歹的——夜总会这种地方,不是他该待的地方。
但很快,再过一个晚上就能攒够的手术费,突然间不翼而飞。
唐庭安急的眼睛都红了——他已经联系好了医院,甚至还好不容易说服了奶奶,撒谎说是爸爸偷偷给了钱,要他一定带奶奶去做手术。
想来是难得感受回儿子的孝心,连倔强的奶奶都终于点头了。
可现在,钱没了。
到底才是个16岁的半大孩子,唐庭安急的都哭了,经理跑来安慰他,说看把孩子急的。那啥,别哭了,走,去洗把脸,哥给你介绍个贵人。
贵人姓朱,人唤朱朱姐,因为浓妆艳抹,看不太出年龄——十根手指上戴了足有七八个戒指,个个都鸽子蛋那样大,翠绿绿明晃晃,直晃的唐庭安眼晕。
经理背后提点,说这是本地首屈一指的女大款,比男人还豪爽!2000块对人家来说,就是个小费!要不是看你这孩子可怜,这样的大客户,哪里轮得到你这样新来的?
唐庭安硬着头皮上了,朱朱姐人果然是个大方的,没怎么着他,就是两人喝了一会,对方说室内憋闷,要换个地方。
唐庭安去找经理,有点怯,小声问:“换、换个地方,还是只、只陪喝酒吗?”
他该懂的都懂,在这种地方浸淫几天,不是个啥都不懂的小孩了。
但,他也真的很需要这2000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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