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sp; 更让人奇怪的是,郭维正名下的房屋竟然有8套之多,分散在市中心和很多比较好的楼盘。
‘现在秘书都这么有钱了?’刘度咂舌,好奇的想着。
为什么肖暮之妻子的房子要交给郭维正来打理呢,郭维正和肖暮之以及文如月到底是什么关系?
他们将所探查的消息传到重案小组,重案小组就郭维正和肖暮之的关系进行了调查。
结果发现并没有任何的关系,要么是没有关系,要么是关系见不得人。余枫林心中暗想。
刘度和许尽欢又去了郭维正的其他房产处,发现近10套房子,房租缴纳日都被郭维正指定为每个月的10号,且加起来房租的数量和肖暮之户头上的每月的一笔款项相差无误。
10号?许尽欢又想起来当时调查肖暮之户头的时候发现每个月12号有个固定的户头给他转款。虽然款项不多,但是也有上万。这个户头正是郭维正所有!
郭维正为什么要把自己房产出租的钱按时汇给肖暮之呢?他和肖之间有什么样的关系呢,为什么把自己的钱给别人,难道肖暮之才是那几套房产的真正主人?
郭维正为什么要这样做?这样做的是杨登科授意吗?重案小组的人都有了一个大致的猜测。
正在这时,余枫林得知,经济科调查后发现,肖暮之居然和登科实业有莫法的关系,他不仅仅是登科实业前后2起案件的主审官,还是登科实业一部分股份的持有者!
这意味着什么显而易见,持有股份是从8年前开始,很显然是登科实业跳楼案后。
肖暮之通过登科实业的前后2起案件,接受了登科实业的贿赂,变成了登科实业的黑暗势力保护伞。
他拥有的登科实业股份和每个月郭维正按时打给他的钱就是铁证!余枫林又想起那包被肖暮之藏在柜子里的钱,那些钱就是杨登科他们经常孝敬给肖暮之的!
为了掩人耳目,他们把钱以现金的方式,交给肖暮之,由肖暮之购买房产,名义上是郭维正所有,实则真正的持有者是肖暮之。那多余下来的钱肖则会把他攒起来,机会适合就会存入银行。
那该案的死者文如月知道此事吗?据当时受害者背调,文如月的家里也是世代从政的,家庭条件也颇为雄厚。她的名下有2套房产,自己居住一套,出租一套。
按照老房子被租客说房东是郭维正,那么文如月一定是知情的。她知道自己的房子是何人在搭理,也知道这出租的钱是从哪里给到他们。
好一个完整的洗钱闭环,查杀人案查出来贪污案。这个案子有意思了,余枫林暗暗想到。
这背后的关系着实让人惊讶,余枫林没有想到这个老狐狸,还有这样的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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