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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卷 平城性变态连环杀人案 第五章 …(第1页/共2页)

法医检查吴娇兰的尸体时,在其尸体的手中发现了一个吊坠。这个吊坠被吴娇兰死死的捏在手里,法医费了很大的力气才拿出来。确切的来说是一个发卡,可以别在头发上的小发卡,红色的有着飘逸的短短的须子。

遗留在吴娇兰身上的指纹比对也出来了,不是刘一鸣的也不是冯光北的。公安系统内的也没有记录,目前这个案子连嫌疑人都没有确定一个。

许尽欢盯着这个小发卡,在想为什么这个发卡会在死者的手中。带这个发卡的,吴娇兰绝不是合适的年纪,倒像是十多岁的孩子才会用的。

确定过这枚发卡不是吴娇兰所有后,不是死者的,那就只有可能是凶手遗留下来的,刘度和许尽欢开始带着这个发卡走街串巷的调查它的来历。

“大姐,你们这边有卖这个发卡的吗?”饰品店的老板娘摇了摇头,表示自己没有卖过这个类型的发卡。

查找了许久,都没有发现这个发卡的的售卖店。指纹比对也没有结果,许尽欢和刘度一连多日毫无进展,案件的调查也停止不前。

三个月后,丰收县又发生了一件让人闻风丧胆的恶性杀人案件。

2002年5月18日,这天清晨,二大娘已经早早的爬了起来,在厨房的灶台前忙前忙后,二大娘的女儿程敏荷是个烧烤摊的摊贩,招了一个小伙计在城里的夜市摆着一个小摊位,用来维持生计。每天从晚上一直忙到凌晨,才收摊回家。收益还算不错,敏荷住在清凉河旁边的小平房内,二大娘和二大爷则住在乡下。女儿很是孝顺,也很努力,一直想挣钱给自己多攒点嫁妆,日后好风风光光的嫁人。

虽然一家人没有住在一起,可基本每天都会过来一起用餐,生意好的时候还会招呼爸爸妈妈一起去忙。

由于程敏荷是小本生意,再加上没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夜市的小摊被城管依法取缔了,最近一直闲散在家。准备等风头过去,再重操旧业。

昨天程敏荷吃饭的时候,还在和母亲嬉笑。失业了这一段时间都要回家吃饭,让父母亲别嫌弃。做父母的哪里会嫌弃自己的孩子,二大爷和二大娘巴不得女儿天天在家。

二大娘早把饭菜弄好,碗筷也摆上了桌,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平时这个点,这个丫头早都叫嚣着肚子饿了,今天怎么迟迟不见踪影。

奇怪,想着或许是贪玩,也没有太在意。二大娘就先把最近换下的衣物洗了,时间又过去了很久,早已超出了她平时到的时间。二大娘不禁生出一丝疑惑。

这个时候,手机还没有那么流行。二大娘家里也较为一般,并没有置办那昂贵的通讯设备小灵通。

已经11点了,怎么的也该到了呀。二大娘嘀咕着,内心开始有点焦躁,她寻思着是不是发生了什么事情。。。。女儿说好的过来吃饭,已经过去了这么久,音讯全无。

“老伴,你在家看着,我去清凉河看看敏荷去”二大娘匆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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