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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九十四章 鲜花盛开的日子(第2页/共2页)

舞厅,把一束玫瑰花送到了明红铃的手里,这让明红铃有些手足无措。

她这还是第一次收到鲜花,她甚至不知道这代表什么意思。

“有人追求你了,西方人就愿意弄这些虚情假意的玩意儿。”

送花的青年只是声明他说替别人送的,花里也没有留下任何信息,这个送花人就神秘起来。

但梁凉猜测十有八九是昨天晚上那个凯子。

“我曾经说过,在这里工作是有机会傍大款的,看看!现在大款是不是出现了。”

明红铃一撇嘴:“我听你胡说八道。”

“真的!如果不出意料,这个人昨晚来过咱们歌舞厅,我基本已经确定是那个人了,如果今晚他又来了,就可以确定是他了。”

明红铃没把这当一回事儿,一回头就把花送给了侯彩霞。

张华找了个花瓶把花用水养了起来,像宝贝一样。

今天可能是个鲜花盛开的日子,这边张华刚把这束花用水生上,那边就又有人送花来了。

梁凉这个心累,这些人看港台电视剧别的没学会,装逼倒是学会了。

这回的花是送给肖雨,人家姑娘有人送花都笑容满面,但是肖雨却现出厌恶的脸色,只是扫了一眼那花就再也没有看第二眼。

当送花的人转身离去后,他直接就往那花扔进了垃圾桶。

那几个才招来的女生连叫可惜。

梁凉这才想起刘玉勇曾经说过肖雨为了躲追求者跑去崖河了,这束花弄不好就是她那个追求者送的。

乐队的排练休息期间,梁凉来到在舞台下看热闹的隋福禄和许河滨身边。

“待的还习惯吗?有没有想家?”

梁凉从兜里摸出一盒烟扔给他俩。

这是上午请客的时候剩下的烟,还没打封。

“才出来几天就想家?我们才不会那么没出息呢!”

“你们错了,就才出来的时候才会想家,待时间长了反而不想。在干活上有什么想法没,有什么意见就对我说,别不好意思,能解决的我就给你们解决。”

“也没啥意见,这里的活儿也不是很累,我是没啥意见,福禄你呢?”

“我也没有,再怎么说也比在家干农活轻快。”

歌舞厅里的活儿没有什么出大力的活儿,自然是比在大地里干活轻快,而且还管吃管住。

缺点就是忙起来没什么闲着时候。

“那就好好干!干这种活儿不是你有多大力气的事儿,主要就是眼力见,看你眼里有没有活儿,再通俗点解释就是手脚勤不勤快。”

如果你手脚勤快眼里有活儿,时间长了自然会受到老板的赏识,慢慢的当个领班,再发展就是当个部长经理什么的。

“梁凉!我们是跟着你出来的,保证不能给你丢脸。”

梁凉点点头:“先干着!如果在这里混不出什么就去学一门手艺,在连湾这种规模的城市,有一门手艺就足以养家糊口。”

这两个家伙天生没有音乐细胞,往这上面是没什么发展前途了,就是当助理都不太行,太忠厚老实了。

先在这里猫着,看看将来有机会再给他们找个道。

乐队的排练一直持续到四点多钟结束。

五点多钟歌舞厅就要开门营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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