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的汪斯年, 是国外贵族。他和程霜霜相认以后,对程霜霜可以说是有求必应,为她各种疏通关节, 让程霜霜名下的企业顺顺利利打入国际市场。各种奢侈品牌也向程霜霜递来橄榄枝。
甚至汪斯年他们家族先祖就是国际奢侈品牌艾迪玛的创始人。
吴缘脑海中浮现出关于汪家的信息, 书里提到汪家的具体内容并不多,只说他们家在五百年前离开华国,定居在国外,通过淘金赚取第一桶金, 又凭借着敏锐的市场嗅觉,晋升为著名富豪。在所在地国家发生内乱时,出资支持当地政府,事后因为功勋被册封为贵族,成为很多人心目中的传奇。
汪家特别神奇的一点是,比起将财富留给亲生孩子,他们更热衷于□□, 从中挑选继承人。汪斯年便是汪家这一任继承人。
有的时候吴缘也感到很奇怪, 姑且不提这个世界, 在原来的书里, 无论起点如何低, 程霜霜每个舅舅在各自领域都将成为一手遮天呼风唤雨的大佬。就算是没有本事的程霜霜,也能拥有俊美多金又深情的未婚夫,俨然活成别人眼中的人生赢家。
要出现这样的概率,就算是九世善人也很难做到吧。
面对现在看起来挺友好的汪斯年, 吴缘微微点头,“你好,我姓吴。”
她没有要和汪斯年交好的想法,单单他是程霜霜舅舅这层身份, 就足够让她敬而远之了。
徐晏亭惜字如金,“我姓徐。”同样多余的话没有半句。
沈乐新倒是挺热情的,他这性格和谁都能打成一片。一个笑眯眯又会说话的胖子,自然是讨喜的。
妇人从钱包中拿出钞票,对自己十五岁的儿子说道:“去你桂花婶那边端一盘咸水鸭过来,把钱给她,让她顺便帮我炒两样菜,有什么材料就做什么。”
他那儿子看着有些瘦,不过还算健康,脸色红润,接了钱冲出家门,跟一阵风似的。
“桂花做的咸水鸭可是一绝,我们村里也没其他好东西招待,都是家常东西,你们别嫌弃。”
沈乐新连忙说道:“不嫌弃,本来就是我们没打招呼就上门,叨扰你们了,我最喜欢吃这种家常菜。”
妇人名叫杨秀禾,她笑了笑,开始摆椅子,摆碗筷。又拿出了自家的糕点招待他们,十分热情淳朴。
徐晏亭坐在吴缘和汪斯年中间。汪斯年看起来对他们十分好奇,问了好几个问题。比如他们从哪里来的,和张锋认识多久了?
沈乐新凭着他那张嘴糊弄了过去。
一顿饭吃完,待到汪斯年离开以后,沈乐新看了吴缘一眼,对他小叔的养母杨秀禾说道:“对不起,之前骗了你,我们不是张锋在外头的朋友。”他停顿了一下,问道:“我能看看张锋小时候的样子吗?”
杨秀禾迟疑了一下,掏出钥匙,打开柜子最下面的抽屉,拿出一本相册。
沈乐新翻开,一看到第一张,眼眶直接就红了,“是小叔叔没错。”
小叔叔小时候的照片,家里都还留着呢。
杨秀禾吓了一跳,“什么意思?你说我家锋仔是你叔叔?”
沈乐新从包里拿出一叠照片,“这是他小时候的样子。”
两边一对比,长相的确是一样的,脖子那边还有一颗痣,只是差别在打扮上。在沈家的沈海铭,穿着整洁崭新的衣服,眉眼之间满是神气,一看就是娇惯着长大的孩子。在张家的沈海铭,穿着半新不旧的衣服,抿着唇,靠着一个身材高大黝黑的男子,那是他的养父张铁牛。
也不能说是张家对他不好,毕竟这边环境就是如此。和他合影的张铁牛身上衣服还是带补丁的呢。
杨秀禾嘴唇动了动,“你们是锋仔的家人?”
她脸上浮现出不安的表情,“他是我姑婆带回来的,说是看到他一个人在外面流浪,还睡桥下,姑婆找了几天,也没找到亲人,就带回我们这里了。我当时和我老公一直没孩子,想着收养一个说不定能带来新孩子,就养了他,也算是积阴德。他是个好孩子,勤快还聪明,还是我们村第一个考上重点大学的人,也是我们夫妻的骄傲。他读大学时我老公就走了,当时锋仔自己打工赚学费,平时还省吃俭用往家里赚钱,别提多孝顺出息了。”
她抽了抽鼻子,“这些年来我们也把他当亲儿子一样养,这盖房子的钱还是他在外面工作时攒的。我们都给他看好了对象,原本打算今年办酒席结婚的,谁想到去年会出了那样的意外……”
她说到这里,声音哽咽,说不下去了,脸色悲戚。
比起追究当年的内情,沈乐新这趟出来只有一个目的,就是把他小舅舅接回家。这女人说的到底是真是假,当年有没有涉嫌拐卖,他家自然会好好调查。
吴缘问她,“他坟墓埋在哪里?”
杨秀禾擦了擦眼泪和鼻涕,“我带你们过去看看吧,也给他上柱香。”
她打开柜子,拿出了几样水果,准备做祭拜的贡品。
沈海铭被他们埋在后山,这一片都是埋着这个村去世的人,坟墓和他养父挨在一块。他们这个村依旧保留着土葬的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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