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多久。
在数日的追查下,诸长矜派去的人发现,原来夙临仙在很早之前,便真的与江湖势力的人有过勾结。
当年林灼灼与化名“楚赢”的诸长矜、盛玦,三人顺便为了查证绿茶表妹姬萤儿为何会被人花重金绑架的原因,便去了落雪山庄。后来在那里被一波波的杀手追杀,得知那是金家常年下达的对盛玦的追杀令。
也是到了现在,他们才知晓,原来落雪山庄的真正主人并不是那肥头大耳的杜庄主,而是金家的嫡幼子,金之承。
而花重金绑架姬萤儿,则是夙临仙让那金之承做的。
金之承是金之焕同父同母的亲弟弟,比试大会后金之焕身死,金之承秉承了金家复仇的思想,但又因为不成什么大气,阴狠足够,计谋却不行,这么多年也只用下三滥手段收服了落雪山庄,一向没敢有什么大动作。
若非此次调查夙临仙,还真不一定能发现她身后的金之承。
也就难能得知,堂堂一介太妃,居然想得出用肚子里别人的孩子,来做这种没什么技术含量的碰瓷事件。
——没错,那孩子,正是夙临仙和金之承苟且出来的。
诸长矜把这件事告诉林灼灼的时候,听到“金家”二字,她总算没那么陌生了。
在过去与少年诸长矜、少年盛玦下山参加比武大赛时,那个脑子有坑的金之焕可是给她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呢。
于是林灼灼顺嘴就问了句:“那个金之承曾经是不是还有个兄弟,叫金之焕?”
闻言,诸长矜还惊讶了一秒,“你怎么知道的?”
“哼。”林灼灼对着镜子描了描眉,满意地点点头,接着说:“你忘了我是什么身份了?我可是天上来的小仙女,我知道的东西可多着呢。”
诸长矜坐在旁边目光直直地盯着她,然后看了看窗外的天色,“已经快要晌午了,你还打扮如此惹眼,是想要去哪里?”
林灼灼轻飘飘地看他一眼,红唇微启,道:“前两天你不是怕我闷得慌,让我把那些重臣妻女都招进宫,开个什么赏花大会之类的活动?结束的时候我答应孙尚书家的那位,下午要去参加她长孙的百日宴。”
“……那还不急。”诸长矜目光落在她的唇上,慢悠悠地伸手在上面摁了一下,直男地说:“下次不要涂这个颜色。”
“为什么?不好看吗?”林灼灼朝他翻了个白眼,要是这厮敢说一句不好看,她立马翻脸。
诸长矜自然不敢说不好看,而是酸溜溜地说了句:“不是不好看,是太好看了,涂上之后,像个美艳的小妖精,旁的男人见了,定会直直盯着你看,我不喜欢。”
林灼灼心情好了些,刚要开口再说点什么,就听这人继续道:“而且,这个颜色的尝起来不太好。”
“……”
“之前你带着那些宫女们做的粉色口脂,味道还不错,以后多涂粉色,好不好?”
“…………”
林灼灼无语地看了他一会儿,最后嫌弃地说:“果然,直男都是这种眼光。”
最后,诸长矜把人禁锢在怀里,让她知道知道,什么叫“自作孽,不可活”。
午休过后,林灼灼乘宫辇去往孙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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