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为什么他们不要我?一定是我太没用了!
不对,他们不要我的原因是我没有背景!
错了,因为我不是一个真正的美国人。
他有很多古怪的想法,幸好没有一个是极端的,到不了寻死的地步。韦夏正是在那个时候降临,刚好,他因为膝盖伤势错过了全国锦标赛,故而和哈夫利切克一样低落。
他在那场旧时光中堕入了更深的空间。
即大卫·汤普森所在的1978年。
韦夏将那个可以让他打比赛的世界称为“竞技场”。
竞技场里的事情就不多提了,韦夏从里面出来后,得到了汤普森的天赋却无法测试,因为他当时还在养伤。因此每天除了练练上半身的肌肉和看书外没别的事情可做。因此,进入旧时光简直成为了他逃离枯燥现实的首选。
他再次进入旧时光的时候,里面的时间已经是上一次进入旧时光的大半月之后。
根据哈夫利切克的回忆,大半月来,他就在俄亥俄大学附近跑步,每次都是那个时间点,一分不差。
坚持了大半月,他再次遇见了那个女人,并要到了联系方式。
她叫贝丝。
韦夏记得这个名字,哈夫利切克的妻子就叫贝丝。
当年他第一次穿越到竞技场为哈夫利切克打完退役战的时候,贝丝就在现场。
贝丝的出现消除了哈夫利切克的痛苦,他整个人都处于极度的亢奋状态之下,落选奥运选拔队在他心里已经不算是事了。
所以韦夏真不知道“落选奥运选拔队是哈夫利切克人生两大憾事之一”的八卦是怎么传出来的?不落选他怎么遇见贝丝?区区一届奥运会,和真命天女比起来算什么?
哈夫利切克给韦夏提供了经验。
他在旧时光里作为哈夫利切克和贝丝相处的很愉快。
他不会对贝丝做出亲密的举动,最多只是来个拥抱和牵手,那是无可避免的,其他的事情他一律不干。他既不会在竞技场里失身于失足女,也不会在旧时光里占哈夫利切克的便宜,但凡有一丝类似的念头都让他觉得恶心。
谈恋爱无疑是丰富业余生活的最佳方式。
三月中旬,他还没康复,但兵法讲究兵马未动粮草先行,他很快便在同级生中找到了目标。
她叫拉拉·达比,有一双极其漂亮的眼睛,韦夏承认他是被对方的眼睛所吸引,然后才是她平时根本看不出来的好身材。
还有,他每次向朋友介绍达比的时候,朋友们总是反馈给他奇怪的眼神。
至于他们的恋爱经过,简直让韦夏不愿回首。
交往半月后韦夏提出交往。
达比的回应是这样的:“这是我的荣幸,菲利克斯。”
“和ish交往让她觉得荣幸吗”?她把恋爱当成了什么?
除了奇怪的回应,倒也没别的地方不对劲,目前为止,一切都好。
在达比身边,韦夏的双唇第二次落在亲戚外的异性身上。
然后在今年夏天,摆脱了伴随他长达20年的处男之身。
韦夏不确定未来会怎样,但事发当晚,达比不似伪装的生疏模样让他七分确定,他们都是不谙此道的纯洁之人,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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