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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68章 烈焰燃烧(第2页/共2页)

bsp; “妈妈!我有喜欢的人啦!我一定不会看上那个马里森的!”

“别找借口!”妮可看起来真有些生气了,“马里森是绅士,又不会吃了你!吃了晚餐就回来,你只要说一句不喜欢,我就不会再勉强你,连这都做不到吗!”

“噢不……”

“就这样,”妮可板起了脸,“明天正好是周末,就定在明天,没得商量。”

依兰忧郁地捧住了自己的脸蛋,嘀嘀咕咕:“妈妈,我真有喜欢的人了,虽然我真的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

离家大半个月,她实在不愿意一见面就把母亲气到头痛。可是她也不能去相亲啊,魔神那只醋坛子一定会大发雷霆的。

眼睛一抬,依兰吃惊地发现魔神大人竟然就站在门口。

她吓了好大一跳,心里想着:完了完了我完了!被抓包啦!

奇怪的是,他居然没有阴沉着脸,身上也没有冒出冷冰冰的雾气。

而且……依兰居然诡异地觉得魔神大人的心情还不错!他似笑非笑地望着她,眼神里有期待和鼓励。

这是怎么回事?依兰愣愣地眨了眨眼睛。

妮可安排她和别人相亲,他居然不生气吗?

依兰抱住了妮可,很谨慎地说:“妈妈,明天一早我给你回复好不好?你就让我想一想嘛!”

她得问问魔神到底是什么意思。

魔神大人骄傲地勾了勾唇角,转身消散在门口。

他想,这个东西,一而再,再而三地表白,真是太不矜持了,恋爱中的少女实在是热情得令人头痛。

相亲?什么相亲?相什么亲?魔神大人只听到小依兰说了三次她喜欢他。

*

路易踱着步,悠然走向新庄园。

因为那场病,不得不把爵位让给了自己的弟弟,如今的温莎公爵。

自己像一只老鼠一样躲在黑色的幔帐里面,经年累月不见阳光,每天受到病痛的折磨,靠着难喝到极点的药汁续着命。

而弟弟……

住在充满阳光的大庄园里面,意气风发。

从前路易也猜疑过自己的怪病是不是有什么内情,然而无数名医查遍了古今医典,都没有这样的病症,没有发现任何毒物和药物能够造成这样的结果,完全找不出任何人为的痕迹。

既然如此,那就只能感慨命运不公。

没想到的是,一场死亡,竟然让他找到了真相。

堕神之血,绝对不可能是自己误服的。

是有人下.毒。

而这个人……很显然,谁是既得利益者,谁就是最大的嫌疑人。

所以路易回到首都之后,直直来到了弟弟温莎公爵的庄园。

他特意换上了一件银色的燕尾服。

在‘生病’之前,爵位继承人,风光无限的路易·温莎最喜爱的就是银色的衣服。那个时候,他的追求者数量可是要远远超过瑞恩·霍华德的。

霍华德太死板严肃了一点,不像路易·温莎,幽默风趣,风度袭人。

路易笑着叹了一口气。

是啊,曾经的路易·温莎,可是风靡万千少女的。遗憾的是,他还没来得及谈一次恋爱,就只能把自己关在监牢一样的古堡里面,变成了一个人见人怕的古怪药老头。

失去的这些岁月和心境,已经永远无法弥补回来了。

他抬起手,推开了面前的精铁大门。

“什么人!胆敢擅闯……”侍卫的声音诡异地顿住了。

漂亮至极的银发,是最纯血的温莎家族象征。

眼前这位……

俊美不凡,气质略有一点阴郁……整个人有一种非常奇怪的错乱感,明明容貌是个少年,但举手投足之间,哪里都像个迟暮老人。

“您是……”侍卫难以置信。

“路易·温莎。”沙哑的嗓音一如从前。

“嘶——”一整片倒抽凉气的声音。

谁都知道这位得了怪病,见不得阳光,本该一辈子缩在古堡里面苟延残喘。

“不用带路,我知道上哪里找我的弟弟。”路易继续迈着慢悠悠的步子踱进庄园。

有人快速小跑去报信,路易完全没有理会,路过一片花丛时,他非常优雅地俯下身体去嗅了嗅花朵的味道。

当他走进大堂,管家已经摆出了最标准的迎客姿态,将他带到了会客厅。

他亲爱的弟弟,如今的温莎公爵非常虚伪地迎上来,上上下下打量了一通:“噢,路易,你真的是路易——你的病竟然好了吗!你看起来年轻多了!”

“很抱歉让你失望了,亲爱的弟弟。”路易嘶哑着嗓音慢吞吞地说。

“说什么傻话呢?”温莎公爵的笑容无懈可击,“我每天都在向光明女神祈祷,愿你找到良药。看来我的祈祷终于灵验了。”

路易看着他。

温莎公爵丝毫不惧,坦然对视。

病好了又怎么样?这么多年手握重权,温莎公爵根本不会惧怕路易。

虽然这件事有点不可思议,不过这都不是什么大问题,回头找那个卖药的算账就是了。

路易很平静地说:“看在血脉的份上,如果你愿意告诉我,当年用在我身上的药是从哪里找到的,我可以让你死得毫无痛苦并且留下全尸和完整的灵魂。”

两双纯净无比的银眸凝视着彼此。

温莎公爵的眼肌轻轻地跳动,沉默了一会儿,他终于噗哧笑出了声:“我的好路易,你的脑袋是不是和你的脸一样,回到了十六岁的水平?你有什么证据,证明我对你下了药?”

“没有证据。”

“没有证据。”温莎公爵耸耸肩,语气嘲讽至极,“噢!真棒,没有证据。好路易,这些年在城堡里面是把脑子关傻了吗?你应该知道,哪怕有证据,也必须有强权支持,这样证据才会被承认,正义才会得到伸张。你没有证据,还跑到我面前说这样的话,不觉得自己很天真很可笑吗?”

他也懒得装了。既然对方傻乎乎地杀上门来,张口就撕破脸面,那么公爵大人不介意教教这个失败者该怎么做人。

“所以呢?你不打算承认。”路易的嗓音像是两块粗糙金属在摩擦。

在古堡的阴暗中生活了二十多年,路易感觉到自己的灵魂都发霉了,哪怕现在拥有了强健的身躯,但那些烙印却永远不会消失。

“承认不承认有什么区别吗?”温莎公爵微笑,“结束了,我的好路易,你和我之间的竞争,早在你得病的那一天就已经结束了,现在没有必要闹得这么难看。回去吧,有这功夫不如好好打扫一下你的院子,把那些黑色的幔子都拆掉,做点有意义的事情吧!要不然……”

温莎凑近了一些,明晃晃地威胁:“毕竟一母同胞,前年才参加了弗丽嘉的葬礼,我不想这么快又失去另一位血亲。”

在他身后,心腹侍卫们严阵以待,手握着剑柄,无语地注视着这个自投罗网的失败者。

温莎退后两步,从掌家手里接过一把匕首,掷在路易脚下。

这是一把刻着路易·温莎名字的匕首。

地上铺着厚厚的地毯,利器落在地上没有发出任何声音。

“喏,路易,看清楚什么才是有用的证据。看看你面前的匕首吧——我可怜的兄弟精神失常,试图刺杀我,被我的侍卫们当场击毙。天真的路易,看到什么才是‘正义’了吗?难道你想要这样的结果?噢,我并不想。你这些年的遭遇值得同情,我心中对你有怜悯。你回去吧,回去记得感恩我今天的仁慈。”

路易叹了一口气:“你真是仁慈啊。从前你就应该杀了我,不该留下后患。”

温莎公爵不屑耸肩:“我并不觉得你是什么后患。”

路易垂下头,低低地笑了一会儿。

“那可就大错特错了。”他俯下身体,捡起那把匕首,指尖抚过匕鞘上面铭刻的自己的名字。

见到路易拿起了凶器,侍卫们飞快地把温莎公爵护在了身后。

温莎公爵摇摇头:“路易,我真诚建议你不要做蠢事,只不过一个爵位而已,为它扔掉性命不值当。”

路易缓缓抽出了匕首,割破自己的手指。他的血是深红色。

“可怜的弟弟,你对力量一无所知。”路易轻轻叹息。

宽敞的会客厅里面刮过一阵银色的风。

簇拥在温莎公爵身边的侍卫们一个接一个被扔到了外面的花园里。

眨个眼睛的功夫,会客厅中只剩下了温莎兄弟。

路易那根渗出深红鲜血的手指,直直扎到了温莎公爵的嗓子眼里面。

“给过你机会。既然不要,那就以血还血。”

路易说话依旧慢吞吞。

温莎公爵惊恐地盯着这张近在咫尺的脸,在路易年轻的眼睛里面看到了无尽沧桑。

“你赠我一滴血,我也还你一滴我的血。”

拥有了神格的路易,已经是比伪神更高一级的半神了。

替他构建身体的深红之卵,正好可以用来寄生、主宰意志。

温莎公爵捂住火辣辣的咽喉,眼睛里面很快就失去了神采。

“真是太邪恶了,”路易扔开了自己的弟弟,感慨地望向天空,“连神都无法在不经许可的情况下强行剥夺他人的意志,然而寄生却可以。真是……太邪恶了啊!”

邪恶的路易很快就主宰了温莎公爵的意志。

沾着血的手指轻轻叩击额头,路易翻阅弟弟的记忆,若有所思。

“噢……吾神的血,原来是从法师塔中偷出来的,一个名叫白休·斯坦的魔法师吗……唔,这位窃贼魔法师还有个儿子——马里森·斯坦,人在首都,白休曾托温莎照拂他的儿子……所以我现在是不是应该抓住这个马里森来威胁白休,这样比较方便?”

“明天吧,有点累了。”

路易摸着下巴,慢吞吞踱出了公爵的庄园。

夕阳下,一头纯净的银发就像燃烧的烈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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