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色古香中式格调的餐厅内,白桌布上的玻璃器皿闪闪发光。傅崇焕大方阔绰,让原来熟识的主厨上了好几道精品菜。
应斯总觉得四人坐一起,气氛有点不对劲,又说不上来哪里不对劲。自己和傅总倒是像对面两人的电灯泡,但傅总表现自然,全然不觉。
“任小姐,之前怎么会在韩国生活?”
傅崇焕慢条斯理地擦了擦嘴角,漫不经心问道。
任朝暮分明在他的眼神中看到了试探,他求索似的想在她身上找到答案。任朝暮放下手中冷冰冰的勺子,与傅崇焕目光对视,说:“傅总,去哪里生活还需要原因吗?”
空气忽然凝固了,应斯尴尬地咳了一声,试图打破沉默。世上怎么会有女人敢和傅崇焕正面言语争锋,不顺从就算了竟然还反呛他。
于念熹往任朝暮盘子里夹菜,没注意到傅崇焕神色不易察觉的变化,他温柔地笑了笑,对任朝暮说:“我赞同你。”
傅崇焕见他们俩人关系极好,心里没由地一阵气。他闷头喝了几口水,没作回答。
应斯扶了扶鼻梁前的眼镜,无意中看到任朝暮将盘子里的洋葱移至边上。他以为成年人大抵不会再有挑食的习惯,可要是被傅总看到她浪费食物......
“傅总,感觉今天菜上得很不错。”应斯心里祈祷,千万不要看到任朝暮的盘子。他可从来不管你是否挑食,只会责怪你浪费食物。
傅崇焕若有若无地“嗯”了一声。
任朝暮用纸巾擦完嘴,抬起头来,正好对上傅崇焕看过来的目光。任朝暮也没闪躲,两人就这样对视了一会。
傅崇焕视线落到了任朝暮的盘子里,愣了几秒钟。换作之前的他,无论是谁在他面前浪费食物,他都会原则性地让他们吃干净。
“你不喜欢吃洋葱?”傅崇焕语气平静问道。
应斯眼底闪过一丝诧异的光,傅总今天竟然一反常态,眼前这温和亲切的样子真的太不像他。
“不喜欢。”
任朝暮直白回答。
傅崇焕轻声笑了笑,他不顾应斯眼神里投过来的疑惑的光,对任朝暮说:“你让我想起一位朋友,她最讨厌的食物就是洋葱。”
任朝暮淡淡地看了他一眼,说:“好巧,不过我是后来不爱吃的。”
“哥,你什么时候这么关心你朋友了?连讨厌的食物都记得清楚。”于念熹忍不住开口问,随即他又想起外界对自己表哥的传言,不近女色,可能是个gay。表哥口中所说的那个朋友,难不成就是......
于念熹没等傅崇焕开口回答,便挠了挠脑袋,有点不好意思地笑着对傅崇焕说:“我懂了。”
傅崇焕不再提那个话题,而是打了个响指,说:“结账。”
◇◇◇
后来出去的时候,任朝暮随口问了于念熹一句:“刚在里边,你突然懂什么了?”
“如果我没猜错的话,应该是表哥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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