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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十章 等他他没来,找她她不在(第1页/共2页)

薛慕澜去了哪里?

她怒气冲冲的追进过客森林,其实不过是想出口恶气,没跑多久,心情便平静了下来。

但她已经在森林中间了,回去的路也被树木挡住,找不到了。

该死,把大哥给拉下了!她有些懊恼,但她没有回村,也没在原地等,她想的是这个森林里有个营地,就去营地里等汴梁。

森林虽然大,但是营地还是很好找的,特别是对于薛慕澜这种当过兵的人,她知道会有标记。

果不其然,她很快在几颗树上发现了营地的标记,那是用刀在树上刻的箭头,表明营地的方向。

这种箭头在森林里有很多,只要认真去找,就一定能发现,所以,薛慕澜很快就找到了营地。

更巧的是,她到营地的时候,唐帅两兄弟正在那里打磨飞镖呢。

后来,有了烤鹰的香味,唐帅们走了,薛慕澜却没有走,她不认为汴梁会自己烤东西吃。

于是就在营地角落一个破旧的酒馆里,她找了一个凳子,在那里等她大哥。

如果没有唐帅带路,汴梁最终也会发现记号,那也肯定会来到营地碰碰运气。

可是他这次的运气并不怎么好,唐帅带着他走小路,小路从营地的边上经过,直通猎鹰场。

猎鹰营地破败的城墙并不高,却足够挡住在城墙外行走的人。

薛慕澜和汴梁隔了一座墙,一个在墙内坐,一个在墙外走,就这么擦肩而过。

人生无常,有时候就是那么的戏剧。

过客森林的树木有一定的规律,从猎鹰营地往村庄方向,两树之间的距离远,也就是树显的稀松,越靠近村庄,就越稀松,而从猎鹰营地往猎鹰场的方向,则刚好相反,越靠近猎鹰场,树越紧密,也就越难行走。

如果没有熟人带路,光是想走出过客森林,都不是件容易的事情,更不用说去猎鹰了。

穿行在这样的森林中,汴梁的视线越来越暗,因为森林的密集导致光线变暗。

可是突然,当他快走出森林的一刹那,就像从隧道中出来一样,光明豁然开朗,光与暗之间,就隔了几颗树而已。

然而这几颗树隔得不仅仅是光与暗,有时候隔得还是生与死。

进森林者生,入猎鹰场者死。

汴梁三人没有踏进猎鹰场,他们就站在几颗树的后面,望着那被光明笼罩的平原。

平原上,堆满了各种野生动物的尸体,有几只秃鹫在那里觅食,但是,没有人,一个人都没有。

九月鹰飞,九月也才是猎鹰之时。

今天是八月的最后一天,也是猎鹰场平静的最后一天。

明天将会有很多冒险家在这里和苍鹰搏斗,平原里再也不会如此的平静,直到冬季的来临。

领地鹰需要在秋季捕捉到足够的食物把自己养膘,不然冬天来临,猎物减少,它们就熬不到下一个春天。

所以九月开始,就是群鹰飞舞的时刻。

猎鹰场很大,不过是个平原,用眼睛来看,是藏不住任何东西的。

汴梁一眼望去没有人,那就说明是真的没有人。

“还有别的地方吗?”汴梁问,既然这边没人,那就不需要待在这里了。

唐帅说,“等着吧,既然是来猎鹰的,就一定会来猎鹰场。”

狂风忽然吹起来了,在这平原中显得如此突兀。

汴梁看去,却是十几只巨鹰同时扑向猎鹰场,伴随着猎物的尖叫声,和巨鹰扑腾的翅膀声,他知道风是怎么来的,那是鹰扇动翅膀时带动的气流。

十只鹰就快把人吹跑,那么一百只一千只呢?

猎鹰场,在西凉,有钱拿,没命花!

想要赚钱,可必须得有过硬的本事才行!

没本事的人,最好老老实实的赚钱,要是想赚快钱,往往会把命都搭进去,

巨鹰们撕碎了一只野猪,它们吃饱后,飞走了,留下的尸体被秃鹫们啄着。

“厉害。”汴梁赞叹。

他前世看过动物世界,他知道鹰虽然厉害,但是没有鹰会捕食野猪,尤其是成年野猪。

“是领地鹰。”唐帅说,“只有那些家伙,才会成群结队的捕猎,也只有那些家伙,才能轻易的杀死野猪。”

嗯,汴梁点着头,他不再看猎鹰场里面的景象,转头往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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