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方阵,是护卫兵方阵,乃是护卫我北凉县的第一道方阵,最先跟着令君,横扫四方!”
喇叭里传来的声音,让众人浑身再次一震。
“同志们,你们辛苦了!”
“为令君服务,为百姓服务!“第一方阵士兵齐齐喊道。
“敬礼!”方阵队长高声喊道。
那一瞬间,众人再次变换了脚步,齐齐的将右手抬起,行了一个军礼。
只是这军礼,在马三宝眼里说不出的怪异,“小姐,他们不仅连大乾兵种特有的服装都摒弃了,甚至连军礼都改了!”
马三宝看的是外在,而赵蒹葭看到的,却是一支,有信念,有格局,有毅力,有斗志的精锐。
每个人脸上都透着自豪和坚毅。
这样的认同感,就算是她的亲卫军,都不曾拥有!
最重要的是,他看到了士兵背后悬挂的连弩,人手一架。
连弩在任何时候,都是朝廷重器,是骑兵的克星。
这北凉县从哪里弄来的这些武器?
“虽是护卫营,但是这连弩是不是该换一换了,其他军营都配备燧发枪了!”旁边一个大叔撇嘴,似乎有些嫌弃的样子。
“燧发枪?你个土狗,那早就是三年前的老物件了,连晚上打更的更夫都不配备了!”一个中年文人捋了捋下颌的短须道:“最新的武器,可比燧发枪厉害多了,据说,不仅能够像连弩一样连发,还威力巨大。
能杀死一百五十丈外的敌人!”
此话一出,在场的人都瞪大了眼睛。
“乖乖,燧发枪已经够厉害了,这新武器,居然能结合两种武器的优点,哪个敌人能挡得住啊!”
在场的人都是咋舌称奇。
“一会儿你们就能看到新武器了。”文士笑了笑,“按照咱们大老爷的性格,出场的武器,都是已经量产,并且被淘汰的武器!”
话音刚落,就看到第二方阵走了过来,这些人手里拿着燧发枪,但是又跟燧发枪有些不一样,百姓不懂这些,只是一个劲儿的鼓掌欢呼。
马三宝哼了一声,小声道:“真能吹牛呢,除了千牛弩,什么武器能射杀一百五十丈外的敌人?
难道靠他们手里的烧火棍吗?”
赵蒹葭没说话,抿着嘴,她并不认为百姓是傻子。
北凉县能够在如此残酷的地界存活下来,还发展的这么好,唯一原因只有一个!
那就是,实力!
高大坚固的城墙是一部分,三万精锐是一部分。
但是,三国交界之处,大景和大夏两朝,在这里屯兵超过了三十万,而且都是精锐中的精锐!
任何一方,都有踏平这里的能力。
而大乾的精锐在距离百里外的北凉关,屯兵也超过了十五万。
北凉县是大乾地界,可也仅是用来示警的桥头堡,谁都想吃下这一块肉,但三足鼎立,谁都吃不下。
因为此地中央一马平川,无处可守,周围又有蛮族部落侵扰,打得下,守不住,就是个鸡肋。
“或许正是因为地势特殊,所以才给了北凉县机会?
还是说,北凉县真的有能杀死一百五丈外敌人的武器?他们就是靠着这种武器,守的城?”
赵蒹葭心动了,若是真的,朝廷也能生产这种威力巨大的武器,那岂不是如虎添翼?
这武器,必须拿捏自己手里。
她盯着第二方阵士兵手里的烧火棍,心头一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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