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袭得手大胜一场的杨巡并没有迅速去攻陕县,而是先行进攻弘农郡的常平仓。
常平仓的守军只有数百人,见叛军的队伍军容严整,望之不尽,随后开仓出降。
杨巡的得到了常平仓的军粮,这也让叛军免于遭受断粮的危险。
叛军从金墉城以及偃师一代出发时,为了赶时间,只携带了十日的粮草,然后全速行军,每日行军六十里。而杨巡所领的两千精锐,更是每日近百里的行军速度,就是为了抢在慕容颌赶回潼关之前,拖住燕军。
终于进入陕县之下,绕小路包抄得手,趁夜突袭,大胜一场。
“下一步就是潼关,只要让陕县的官军来不及回防,以潼关现在的防卫,我们数日之内就能攻破,到时候就可以直驱长安了”
大帐之中,杨巡大马金刀的坐首位,气势高昂,举着酒碗与一众兄弟、心腹共饮。
对于关中和潼关现在的防卫情况,以及燕军的具体位置,行进路线。杨巡实际上一清二楚。
这也得以与杨素威望,以及弘农杨氏影响力。
所谓知己知彼,百战不殆,现在杨巡又重新恢复了刚起兵时候的雄心壮志,只要进了关中,就是一呼百应的局面。
到时候占据长安,足以凭借关中的地势与朝廷继续周旋。而四方义士定然会群起响应。
这边如意算盘的打的叮当响,到达陕县的慕容颌也开始急忙布置陕县县城和弘农宫的防务。
各部的协调部署,军械补充,军粮分拨大大小小的事务让李元徽这个记室参军忙作一团。
这只是不足万人的军队,而他做的更多也都是协调,传达,统计,就让他忙的晕头转向。
赵二和表兄也跟他一样,甚至他们两个要做的具体事物,每天拿着账册各营跑。好在到了陕县之后,李元徽把县里的小吏抽调了不少过来,帮忙处理些文书。这才让几人的工作量下降了一大截。但仍旧是每天忙的几个人叫苦不迭。
县衙的东厢房,窦羡君这边刚处理完一篇文书,放下笔抱怨道:“这掌书记还没在营里当個都尉队正轻松啊。”
坐在上首的李元徽笑道:“却是如此,倒也有好处,这几日我等书法该有精益。”
这倒不是胡扯,每天毛笔字写上几百上千个,还得用这时候的官文呈报用的楷书,还能没进步?
窦羡君闻言直摇头,“日后我定要做武将,绝不做文官了,整日埋头案牍,简直是折磨。”
对面的赵二则开口道:“圣人喜兵事,好边功,现在的确是武人更容易得富贵,然天下终有安定之时,待天下太平,待四边宁静,必然要削武人之权柄,而以文官治理地方,安抚百姓却不知道四郎想走那条路?”
“我?我只愿为太平盛世富家翁尔。”
李元徽很洒脱的笑道,心中除了感叹赵二这人有些见识之外,还有些自嘲。
什么文官武将的?那是我能干的?封号都想好了,楚王殿下。
再说就他现在,文官武将哪一个他能干?一个记室参军都让他焦头烂额的。
如果是作为主帅统领一支十万人的大军呢?
又该需要怎么样的能力和心理素质呢?想到这里让李元徽更是佩服起那些历史上的名将来,孙,吴,韩,白,卫,霍,还有本应该在这个时代大放异彩的几个姓李的。
甚至对于马上要对阵的杨巡都有些佩服,能够在极短的时间里,扯起十万人的队伍,并让他们看起来像一支军队,屡次大败燕军。
没有人格魅力和统帅能力是办不到的。
在大败之后,立即就能组织军队急行军包抄燕军,还夜袭得手,这都说明杨巡并不是庸人。
以前也幻想过自己要是穿越到古代,肯定借着先知之能混的风生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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