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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七十二章(第1页/共2页)

她的手很冰凉。

程绾绾放开程南,弯腰找床边穿来的高跟鞋,往脚上套,衣服是不能穿的了,鞋子还是要的,买买很贵的好嘛。

程南不自觉的看着程绾绾,棉被严严实实的被她裹在身上,露出的脖颈处,却全然都是暧昧之后遗留下的痕迹。

突然程南有些莫名其妙的生气,莫名而来,让人很不舒服,有一种冲动想马上就上了这个女人。

“我是怕传到我爸和程叔的耳朵里,这些娱乐狗仔最不嫌弃热闹,万一我爸一生气,把我也送出国怎么办?!”

程绾绾像个没事人一样,笑了笑,语气很轻松呀。

话说出口,下一秒,程绾绾就后悔了。

我为什么要提“也”,为什么要自己给自己找不痛快。

程绾绾心虚的抬了抬头,看向程南,对上程南的双眸。

那一刻,程绾绾在程南的眼睛里,看到了久违的慌张,很显然,这个慌张,对的人,不是她程绾绾。

以及还有与...恨意,对,就是恨意。

很多年前,这样的慌张,程绾绾在程南听到赵曼被强行送出国后,流露出来过。

很多年后,那样的恨意,程绾绾在程南身上同样再次看到,只不过,这一次,对的人,是她程绾绾。

程绾绾心知自己说错话了。

这么多年,程南从未主动提起过赵曼,程绾绾也刻意避免着提及与赵曼有关的事。

今天...

程绾绾盯着程南的那张脸。

棱角分明,眼眸深邃,气势逼人,西装革履的男人,就是嘴唇有些薄,薄薄的。

小时候,老人经常说,嘴唇薄的男人,薄情,嫁不得,爱上了,是你自己的苦。

现在想想,还真是。不过再转念一想,也不全然是,他哪里算不得上是一个深情的男人呢。

只不过是那般深情,不是为了自己,所以才觉得薄情。

程绾绾突然自嘲了一下,勾了勾嘴角。

程绾绾啊程绾绾,你看你,爱的是什么男人,不过随口一句,就能勾起他心尖上的人和记忆。

放在心尖上的人和事,你再怎么刻意的避开,都是徒然啊,没有用的。

可你偏偏还甘之如饴。

就在气氛又再一次尴尬了起来的时候。

再一边着急的李秘书,颤颤的开了口,“程总?”

心里想着,大哥大姐,外头记者可是就要杀过来了,别**了,回家再搞深情对望吧。

“谁通知的记者?”

程南看着这个房间里,总共的那几个人,那小眼神简直可怕。

而作为当事人的程绾绾,倒是相对淡定了多了,那是相当的多哇。

裹着那条被子,一动不动,看着这个发脾气的男人,眼神却如死水一摊。

程南,你的生气,是因为什么?

如果是因为我,那是因为我生气,还是为了我生气?

不管是什么,我想程绾绾,都不在意吧。

以后不知道,但现在,此刻,程绾绾一定是不在意的,因为她爱这个男人,很爱很爱。

“今天的事情,出了这个门,谁敢多说一个字,以后都别想在这个圈子里混了!”

就打算伸手去抱程绾绾。

“鞋子还没穿呢!”

这撒娇的语气。

“不要了。”

这傲娇的语气。

“都穿了一只了,还有一只也穿了吧,这双鞋,我很喜欢的,”

程绾绾伸了伸另一只光着的脚。

程南小心翼翼的拿过另一只鞋子,给程绾绾穿上,然后连同被子一把抱起这个女人,在李秘书的陪同遮掩下,离开了蝶庄。

虽然一路记者穷追不舍,也不知道他们有没有拍到,也不知道他们拍到了什么。

程南小心的将程绾绾放在车后座,关上了车门。

“处理好,我不想见到任何什么相关的报道。”

从另一边上车前,程南看了一眼后面穷追不舍的记者,对李秘书这样吩咐道,至始至终没有看一眼坐在车内的女人。

“好的,程总。”

然后车子绝尘而去,带走了最后一片尘土。

留下李秘书一个人,在寒风中,还要替他们善后一帮记者。

李秘书是猜不透程总的心思的,对工作上的事情,李秘书还是有些默契的,可是对感情,特别是程总对程绾绾的感情,李秘书一向来没有看明白过。

说是喜欢吧,可有时候看来顶多是敷衍和无奈。

说是不喜欢吧,可有时候又好像格外的紧张。

而且,今天这么大的事,这对男人来说,应该算是头等大事了吧,绿帽子诶,怎么,他家程总看起来没有想象中的生气呢?!

难道有钱人的思想和我们的不一样?

果然是不一样的。

李秘书看着已经没了影子的车子,内心突然有种隐隐的不安,觉得这件事情不会这么容易解决的。

今天晚上的事情,如果真的是被设计了,南城谁不知道程绾绾是程氏企业的千金,风成集团总裁的女人,能把手伸到程绾绾和程南头上的,怕也是孤注一掷,来头不小。

如果真的是真的,按着程绾绾和程南的脾气和性子,那估计谁也不会放过谁了,程南不会放过程绾绾,风成不会放过程氏。

只是程绾绾凶多吉少,他家总裁自然也凶多吉少。

绑在一起的人,要生可以有很多活法,要死当然也只能一起灭亡。

车上,程绾绾和程南各坐一边,谁也没搭理谁。

开的是李秘书的车,司机是李秘书叫的,所以都很安静,谁也没开口说话。

“为什么不说话?”

程南率先打破了沉默的氛围。

其实,仔细想想,说说是程绾绾日日夜夜缠着程南,不肯罢休。

其实,也不尽是如此。

程绾绾这个人,就是小孩子气,想一出是一出,虽然不能说算是得到了就始乱终弃,可也差不多就是这个意思。

喜欢的衣服,只看一眼,就喜欢,然后就要把它买下,就算尺寸不合适,也没关系,好看就行,自己喜欢就可以。

所以衣柜里有好多都是带标签的。

买着买着,自己就忘了,有没有买过。

喜欢的人,也是如此,只看一眼,就喜欢,然后就要得到他,就算一开始不合拍,也没关系,对眼就行,自己喜欢最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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