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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七十三章:小鲜肉(求追读)(第1页/共2页)

高明程将信将疑的把匕首给了高壮,还不忘叮嘱了句:很锋利的,你小心点。

哎,好咧!高壮嘴角的笑容都快咧到耳朵了,忙不迭的接过匕首,开始找个好下手的地方。

脖子处有伤口,他干脆顺着那里开始动手,手中的匕首的确锋利,才轻轻一割,就将皮肉割断了。

哪个男人不爱兵器呢?尤其是他最近还看了那么多的武侠小说!

高壮玩匕首玩的不亦乐乎,倒是令细奶奶颇为担心,时不时的说一句:你慢点,别急!

高壮嫌她吵,不乐意的嘟囔着:奶奶,你别吵到我了!你去烧一锅水,等下还要洗猪肚猪肠呢!

被孙子嫌弃了,细奶奶也不生气。

独孙就是她的宝,说啥都好。她笑着去了厨房,准备烧一锅热水出来。

猪肚猪肠比较脏,用热水洗,洗得干净些。

高明程坐在小矮凳上,一边风卷残云般的吃着饭,一边用眼角余光看着高壮做事。

他剥皮的动作不够标准利索,但好在匕首锋利,这么一会儿,也剥掉一些皮了。

野猪的脂肪比家猪少,剥了皮后,只有一层薄薄的白色肥肉,剩下的大多是瘦肉。

几分钟后,高明程就吃完满满一大碗的饭菜了,他把碗筷一放,从厨房拿出一把菜刀。

他把菜刀递给高壮,说道:你用这个。

高壮还没有玩过瘾呢,满脸的不开心,但也只能把匕首还给高明程,顺手接过了菜刀。

菜刀今天才磨过,其实也挺锋利的,但是呢,给人的感觉就不同了。

手握造型冷酷的匕首,有种江湖侠客的豪迈感,手握菜刀它再锋利,也还是一把菜刀啊!

匕首到了高明程的手里,就变得异常的灵活起来,他动作流畅的一划,便将一大片的皮肉分离,一刀接着一刀,丝毫没有受阻的问题。

灯泡照亮了这一处小院,高明程和高壮在灯光下忙碌着,地上则倒影着两道影子,影子忽左忽右的动着,忙碌又灵动。

很快,猪皮就被剥的差不多了,高明程划过最后一刀,将黏连在一起的皮肉分离。

高壮,你抬那边,我们一起把野猪弄到门板上去。高明程说道。

高壮应了声好,双手紧紧地扣住野猪的前半边,在两人合力下,剥了皮的野猪就被放在门板上了。

野猪的大部分皮,都已经被剥掉了,但是猪头和四个猪脚,就没有被剥掉,因为不好剥。

高明程拿过一把斧头,将猪头和猪脚都斩断。

这猪头猪脚带皮才好吃,等下我拿火把上面的毛烧掉,再洗干净就好了。高壮看着那些带毛的东西,提出了解决的办法。

高明程嗯了声,又说道:我们留一个猪头和一个猪前脚,另外三个猪脚,我要送人,你就别弄了。

哎,好!高壮也乐得省事,他拿着猪头和一个猪前脚,就往厨房走去,现在灶膛里还有火,正好拿来烧猪毛。

去了头和四脚后,高明程就准备开膛破肚,把里面的内脏给掏出来了,细奶奶早给他准备了一个盆子,内脏掏出来后,直接放进盆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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