忙什么呢?我们这么久没见了你出来看我一眼怎么了,你是上学又不是坐牢,你要出来别人还不能让你出来了?
【骆满宇】:……
【骆满宇】:你不觉得你有点黏人吗?我中午在外面吃,没空找你。
那头接到消息的陆行云一口老血梗在喉咙里,敲字速度跟键盘侠比有过之而不及。
【陆行云】:谁黏人?你嫌谁烦呢?跟我说清楚你在外面跟谁吃饭,叫什么姓什么家住哪身高多少好不好看,好看的你给我在学校里安稳呆着,一天天往外跑什么?
要是好看的,小孩被拐跑了怎么办。
这辈子的陆行云跟上辈子的陆行云表现出来的样子,有了些许变化,上辈子的骆满宇是需要人拯救的角色,陆行云扮演了那个拯救者的角色,所以他会时时刻刻表现完美。
而现在,骆满宇并不是那个弱小到会因为爸妈的态度而离家出走的男孩了,陆行云也就不是一个拯救者,他的完美形象在骆满宇一次次的不在意中气得出现裂纹。
任何不同的什么时间点遇见,也就会发生无数种不同的可能性。
【骆满宇】:你这么谨慎别人好不好看干什么。
陆行云深呼吸一口气。
【陆行云】:别管,地址发过来,我们见一面,你朋友圈怎么一张照片都没有,我望梅止渴都不行。
对面发来六个点。
陆行云感觉自己说了半天,跟没说一样。
最后,他服软了。
【陆行云】:小朋友,听话一点,我真的很想你,见一面吧。
因为这条消息并不是立刻发出来的,所以骆满宇也并没有秒回,他先到了程鸣笙订好的店,然后让店员带他去程先生的包间。
到了包间里面骆满宇才看见消息,陆行云的语气有种哀怨的感觉。
【骆满宇】:[定位]你先找个地方休息吧,等我做完题看看有没有上课,没上课我找你吧。
【陆行云】:好的呢宝贝~
但他怎么可能听骆满宇的话,看见地址就让周焱杀过去了,他也不知道自己该想点什么去将外露的情绪收回来,这么多天没见,他对自家小孩已经可以用心心念念来形容了。
他到这家店的时候,还特意看了一圈儿大厅,没看见那个熟悉的人影,不在大厅,那就是在包间了。
午休时间出来跟别人吃个饭还要到包间?这别人是谁?不会是他那个查不出来的初恋小对象吧?
陆行云心里跟被玻璃弹珠弹了一下似的叮铃咣当,他去找了接待店员,问道:“你们这包间里面是不是有个穿青高校服的男生到了?”
女店员稍加回忆就想起来了:“有的,您有什么事吗?”
陆行云笑的客客气气:“那请问一下他在哪个包间,我是他朋友,他发消息给我的时候忘说包间了。”
店员小姑娘被他俊脸上的微笑弄的脸红心跳:“嗯,您朋友也是我带上去的,在307包间,很好找,我带您过去吧。”
“不用了,谢谢,我自己找就好。”
陆行云道了声谢就上楼了,穿着皮鞋的脚走向了电梯,按下了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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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间内。
程鸣笙在骆满宇来之前就已经点好了菜,看见骆满宇来了之后才让服务员上菜,温温和和地说:“不知道你喜欢吃什么,既然你没有忌口,我就随便点了一些。”
“没事。”
程鸣笙从手提包里把杂志跟卷子抽出来,正把笔递给骆满宇的时候,他的手机响了。
程鸣笙有些抱歉:“不好意思,我先接个电话。”
骆满宇接过了笔,把那道试题摊开:“没事,您先去接吧。”
题目不长,旁边依旧有配图。
程鸣笙出去的时候顺手带上了门,边往外走边说话:“喂,张老师,我已经见过小骆同学了……还可以……可能有点难度……让他先去找你吧……嗯……可以……”
他站在电梯旁边接电话,跟张老师说话之后才挂断了电话,他刚准备回去,电梯门就开了,里面下来了一个人。
非常脸熟的面孔。
陆行云。
陆行云也看见他了。
双目交汇间,电光火石闪了一瞬。
他现在心里不像弹珠跳啊跳的了,像是老天往他脑门上泼弹珠,噼里啪啦。
怎么程鸣笙也在这家店?
他知道骆满宇就在这楼的307,他不希望两个人互相碰上,要是程鸣笙看见自己跟骆满宇有关系,岂不是立马就能知道自己在干什么?
陆行云没必要藏着掖着,可是第一反应出卖的他的下意识。
他莫名焦躁,跟面前的人打了个招呼:“鸣笙哥,你怎么在这?”
程鸣笙在跟陆行云递了邀请函之后就属于半断交状态,现在突如其来看见,有些讶异,但面子上的功夫还是做到位了:“在这吃饭,你什么时候来S市了?”
陆行云硬着头皮,脸上带着有点干裂的笑:“工作刚结束,来这散散心,顺便见见人。”
他现在就一个想法,让程鸣笙回到自己的包间,然后再也不出来。
程鸣笙不想多谈,骆满宇还在包间里面,他不想让别人久等:“既然你有事我也不打扰了,我先回去了……”
他觉得既然早就分道扬镳各走一边,没有必要再进行私下的交谈,陆行云比他小一岁,虽然只有一岁,但他觉得陆行云的幼稚程度可以下滑个好几岁,任性是他对陆行云的标签。
但没想到的是,陆行云却一把抓住了他的胳膊把他拉到了另外一条边的包间旁:“鸣笙哥,你在哪个包间,我送你过去吧,顺便帮你们买个单。”
知道包间号就好了,他可以之后带小孩可以绕着走,两个人可以避免碰面。
程鸣笙跟陆行云已经认识很多年了,他们的关系属于友情沾边,他一直把他当弟弟看待。
程鸣笙是个热心冷肺的人,对感情不感冒,陆行云对他狂追猛打的那阵他只有天天后缩的份,要不是他拒绝得厉害,可就不是仅仅友情沾边了。
他不喜欢自己在明确表达完拒绝后,还被人缠着,他当时因为研究院正好有个外调的机会,于是立马申请了出国,消息一下来他就收拾东西走了。
一呆就是三年,家里人催他回国,程父气得说要是他再在研究院呆下去家也不回就让他别回来了,最后还拿程鸣笙的私事催他,说他二十七八了连恋爱都没谈过,他们这个年纪早都结婚了,他们二十八的时候程鸣笙都一岁多了,希望他赶紧找个正经女孩子谈谈恋爱,别老泡在研究院里跟一帮同事闷不吭声,最后到了四五十岁身边还没个人陪着。
程父最后居然拿人类是群居动物跟他们已经老了来威胁,说如果他实在不肯继承家业,那么在有生之年希望能看见程鸣笙身边有个人能互相照顾,不希望老了背过去了还看见程鸣笙孤孤单单。
程鸣笙不胜其扰,他就没想过结婚谈恋爱,他对银河系的向往都比爱情多个几万倍。
烦多了事情不用多想总会有后续。
正好有天跟同事提起了这个问题,没想到那个女同事也有一样的问题,而且爸妈催的比程鸣笙还狠,他们俩一合计,要不就直接结婚算了,省得大家催,而且两个人认识这么久,互相也都了解。
就这样,他在研究院呆了三年后,回来就宣布结婚了,一场婚宴办的匆忙但不失礼数,他本来就没打算邀请陆行云,但为了让他断了念头,连同他跟他的朋友都发了一圈儿。
他和陆行云的相遇只是因为他搬家到了陆行云家旁边,那天他在自家阳台用望远镜看星空,望远镜移到旁边,他在镜中看见了一个少年拿着箭拉弓,射向了另一个模样更小的孩子。
当他不顾黑夜着急地跑下楼去敲隔壁院门的时候,一切就没刹住。
刚开始,陆行云以为程鸣笙是装的,跟他堂弟一个模子刻出来的,哪有人会为了不相干的陌生人担心,从开始他对程鸣笙的好脾气嗤之以鼻,到后来发现真相的穷追不舍。
那时起,程鸣笙内心隐隐觉得,陆行云对他并不爱,而是一种恰到好处的仰望,被他误解成爱,并为此自囚,陆行云为他赋予的神格他也并不希望存在,他只是个每日会观测数据并记录下来的普通人,日子被他过成了潺潺的细水长流。
程鸣笙抽出自己被他握着的手臂:“不用你送,账单也不需要你来付,我可以自己过去,如果你要忙就去忙,我已经结婚了,希望你可以注意一下分寸。”
陆行云尴尬地收回手,他刚才急了也没注意:“鸣笙哥,我们之间有必要这么生分吗?我们一块长大的,我难道会不顾你的意愿对你做些什么吗?”
程鸣笙对陆行云的印象分不高,他只是说:“我要走了,你忙吧。”然后转身离开。
陆行云想,算了,还是等会儿到骆满宇的包间让他不要出门就好了,程鸣笙应该是研究院聚餐,总不可能聚很久,两个人避开时间就不会碰见了,再不行可以在程鸣笙进门之后自己就拉着骆满宇出来,换另一家。
——这都什么事啊。
陆行云觉得老天跟玩他似的,他们早不好晚不好,偏偏就撞在一个地方吃饭,他看着包间的号码牌,揉了揉太阳穴,顺着号码牌去找307包间。
可他越往前走,心中的疑惑就越来越大,那种惊讶感让他心跳加快。
怎么程鸣笙也是这条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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