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书屋

零点书屋 > 都市小说 > 生病后,症状成了异能 > 正文 第十六章 开庭

正文 第十六章 开庭(第1页/共2页)

一周时间过去,今天是林牧邈的案子开庭受审的日子。

第三天的时候,赵律师曾再次造访看守所,向他进一步确认了一些事项,并通知了具体的开庭时间。

林牧邈向他询问了一下叶浅芸的状态,了解到她虽然还没苏醒,但情况稳定。

按照医生的估计,再有一周的时间,她的身体便能和疾病达成平衡,到那时候,她就会醒来,并和自己一样获得症状。

用过早餐后,看守员打开了房间的门,赵珩宇和杨故昇正站在门外。

走吧。赵珩宇说。

嗯。

杨故昇生成了一副骨质手铐,将林牧邈的双手拷住,三人一起走向看守所大院。

一辆警车正停在院内,等待三人,赵珩宇上了副驾驶,林牧邈和杨故昇则坐在后排。

警车内,赵珩宇与林牧邈再度确认了证词,确保完事具备。

半小时后,众人抵达乌肺特殊法院。

在法警的引导下,林牧邈缓缓走进法庭,站在被告席上。

此时公诉人,原告律师,审判长等相关人员已经到齐,坐在各自的位置上神情肃穆。

林牧邈转头一看,父母正坐在旁听席上,忧心忡忡地看着自己。

坐在审判席上的审判长见众人到齐,拿起雕刻着獬豸的法槌,用力一敲,法槌与底座撞击出清脆庄严的响声。

现在开庭。法官宣布道。

经过漫长的案件陈述等程序,庭审来到了法庭辩论的环节。

现在,请公诉律师发言。

公诉律师起身,向审判长微微致意后,义正言辞地开始了发言:

我代表公诉人,向被告提起三项诉讼罪名。

第一,被告在病发后,私自使用‘症状’,所以根据《疫化防治特别国际法案》第二章第六条,被告涉嫌违反了‘滥用症状罪’。

第二,被告独自面对疫化患者,并与其战斗,最后取走了患者的‘病原体’,这涉嫌违反了第一章第二条,‘无证行医罪’。

第三,取走‘病原体’后,为了挽救病人叶浅芸,被告私自对其实施了移植手术,这涉嫌违反了第三章第六条的‘故意扩散疫化罪’。

综上所述,我仅代表公诉人,向法院申请七年有期徒刑的惩罚。

反对!赵珩宇站起身,声音洪亮,眼神坚毅。

审判长微微点头,示意他可以开始进行辩护。

赵珩宇顿了顿,不卑不亢地说道:

首先,当事人在使用‘症状’的时候,处于危险当中,而且对《疫化防治特别国际法案》并不了解,所以不构成‘滥用症状罪’。

其次,疫化患者通常处于癫狂,嗜杀的状态,因此,当事人只是在进行合理的自我防卫,而且事发当时,当事人并不知晓私自治愈患者是犯罪行为。

至于‘故意传播疫化罪’,当事人的主观意志是‘救人’,而非‘扩散疫化’,主客观构成要件并不一致,因此不应定罪。

最后,当事人已经取得叶浅芸父母,还有李国鸿先生赵婉淑女士子女的谅解。

赵珩宇看向审判长:审判长,我申请让上述相关人员出庭陈述。

可以。审判长说。

赵珩宇向一旁的法警点了点头。

法警走出法庭,再回来的时候,带来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第1页/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