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人?”孙逊大吼一声,堂上朱雀屏风顿时破裂,碎成两半倒地。
屏风后,遮着面纱的胡芍露了出来,被怒吼震得双耳鸣响,一阵晕眩。
孙逊冷笑道:“大胆狂徒,一身夜行衣,难道想要刺杀本官不成?”说话间,棕毛直立,仿佛一只发怒的狂狮。
凌云连忙拦住他,笑道:“她并非刺客,将军不必惊慌。”
孙逊问道:“若非刺客,又怎会穿一身夜行衣,面戴黑纱?”
凌云一时语塞,不知如何解释。
胡芍眉头紧皱,冷冷道:“不错,我就是刺客,不过不是来杀你的。”
她瞪着凌云,怒道:“狗贼,你杀了我爹,刚才又侮辱我,看我不宰了你!”
她除了出门学艺,几乎从未外出独自闯荡,就算在蛊门的三年学艺,也是被尊为红舞娘大弟子,地位不低,所以对世事的了解仿佛一个稚嫩的幼童。
所有关于外部世界的了解,几乎都来自于书上,而胡府和蛊门,都没有经史子集之类的正统书籍,只有武术秘籍和旁门左道、离经叛道的书。
因此她从不觉得和男人袒露心迹或谈情说爱是有辱节操的事情,反倒是被男人欺骗羞辱,才是真正的奇耻大辱。
所以,她口中的侮辱,自然是指凌云划破了自己的脸,让自己永远带着这道难看的伤疤,有如刺字,何其侮辱!
孙逊以为这句侮辱是指凌云已毁了其清白之身,不由暗笑:“这王老弟,果然是个色中恶鬼,看着一介文质书生,这么凶狠狠的婆娘也拿得下!哈哈哈!”
她看到院外围着兵丁,孙逊与凌云又是勾结一伙,料定今日绝无逃生之机,虽然打不过凌云,但是拼死一搏总好过束手待毙。
胡芍抽出贴身匕首,兵刃所谓一寸短一寸险,这种匕首只能在敌人不备之时攻击,才有几分效果,如今拿来正面对敌,无异于玩笑,几乎没有获胜的可能。
凌云见她手持匕首刺来,其势虽厉,只是毫无凶险,正准备轻轻躲开。
“咚——”一声闷响,匕首被击落,削铁如泥的刀尖插入青石,发出金石相击之声,竟如插入泥地一般,可见匕首之锋利。
孙逊笑着收回了重剑玉迫,手被震麻了的胡芍握住了手腕,萎然坐地。
凌云误以为胡芍手腕被剑割伤,心中一惊,脸上不露声色。
孙逊大笑道:“王老弟,女人有如园圃中的花,有的是百合,香气扑鼻随意采撷,有的却是玫瑰,一不小心便要被扎到刺到。这个女子,将你视作仇人,虽然艳丽可人,却浑身是刺,你若想玩,不妨绑起来玩一玩,玩完我替你宰了她,以免暗害了你。”
孙逊听到胡芍之言,以为凌云害死了她爹,使得她想要为父报仇,来此刺杀,不料被发现了,反被凌云侮辱了一番。
哪怕孙逊是一介武夫,也看得出这女子身材曼妙,双目勾魂摄魄,之所以凌云不想让自己杀死她,肯定是没玩够,舍不得杀。
凌云笑道:“不劳将军,我肯定要拔了玫瑰的刺,然后好好玩一玩。”
胡芍听到两人无耻言论,心中怒极,若是被这种人侮辱,不如早早自行了断。
孙逊哼了一声,说道:“老弟,劝你一句,色字头上一把刀,筹措粮草军饷为重,切勿因色耽搁公事。”
凌云道:“放心,这个当然不会。”
孙逊问道:“不知本地哪家酒楼,晚上我设宴款待王老弟。”
凌云思索一下,答道:“不知万仙楼是否还开业?”他并不知道当地其他酒楼,只能推荐万仙楼,想起那晚万仙楼一片狼藉,老鸨子被鞭打掉半条老命,真拿不准还能不能开业。
孙逊会心笑道:“那就万仙楼了,正好借机察看逃犯是否留下什么线索。”
孙逊率军来到靖南县,直奔万仙楼。
这家酒楼着实厉害,不愧是靖南县第一大酒楼,一夜间已经全部恢复为原样,迎来送往,客人络绎不绝,仿佛昨晚什么都没发生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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