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刚过,炎热煎熬着人们,路面就像发热管一般冒着热气。
龙州市,城西,欧蒙餐厅。
这是一家高档餐厅,餐厅中坐着七八个客人,空调吹出阵阵凉风,他们一边吃饭一边聊天,显得特别轻松自在。
“老板,给我来一份炒饭,在这里吃。”黎锦山走到柜台前对老板说道。
老板看到他,笑容立即就僵住了,这个家伙满身都是灰尘,手脚也是脏兮兮的。
“只能打包,不能在这里吃。”老板冷冷地说道,他都不想赚黎锦山那几块钱。
“好吧。”黎锦山弱弱地说道。
他是附近工地的工人,因为下班迟了,到食堂的时候已经没有饭菜,所以工头让他出来吃,不过只报销十块钱。
这附近也没有大排档什么的,工头给的吃饭时间又短,所以只好跑到这个高档的欧蒙餐厅来了,点了这里最便宜的炒饭,六十块钱。
黎锦山捧着炒饭蹲在路边,他得赶紧吃完饭然后回去上班,一边吃着饭一边看着马路对面的高楼大厦,看着看着一股泪水就夺眶而出了。
自己是在孤儿院里面长大的,因为有好心人的资助才有机会读完初中,初中毕业之后端过盘子,做过苦力,现在在工地里面干活,苦日子过了一天又一天,难道一辈子就这样碌碌无为了吗!
“你怎么在这里吃饭啊,这多热啊!”一个甜美的声音忽然在耳边响起,真是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啊!黎锦山赶紧抬起头来,一个穿着白色兰花长裙的女子撑着一把遮阳伞已经站在他的面前。
她穿着一双水晶高跟鞋,那长腿又白又嫩,长发落到腰部那里如是黑色的瀑布,她的面容清秀,目光温柔,笑起来的时候脸上露出酒窝来,有点像刘诗诗,让人看了忍不住就喜欢。
“单单吃炒饭太干了,拿着这瓶雪碧吧。”女人又温和地说道。
“这,这......”黎锦山不好意思地看着她,不敢拿。
“赶紧拿去喝吧。”女子一把抓过黎锦山的手,把雪碧塞到他的手中,然后安静地看着他。
两人同在一片伞阴下,这让黎锦山的心情更加激动,身体都无处安放了!!!
女人看出黎锦山的不好意思,于是嘻嘻一笑,转身朝着路边一辆宾利走去。
黎锦山看着她远去的方向久久收不回视线,忍不住感叹道:“如果她是我的老婆,那该多好啊!”
看着那瓶冰凉的雪碧,黎锦山却舍不得喝,眼看上班时间就要到了,他赶紧把炒饭扒拉完,然后抓着雪碧急急地朝着工地赶去。
忽然一股风从旁边直冲而来,“噗通”一声,黎锦山整个人飞了出去。
一同过马路的几个妇女吓得捂嘴尖叫起来,她们撒腿就跑,动静闹得很大,周围的人纷纷投射过来好奇的目光。
雪碧掉在地上摔破了,黎锦山趴在地上,幸好自己在工地练就了一个强健的身体,不然这一撞,肯定完蛋了。
一辆玛莎拉蒂停在那里。
车上的人下来,为首的人是金家的二公子金垄政,身边几个是他的好朋友,都是一群不争气的富家子弟。
黎锦山艰难地爬起来,手臂上擦了很大一块,血迹渗透出来,整个手臂都红了,看着就觉得痛。
“你们闯红灯,还撞到我了。”黎锦山指着他们说道。
谁知道金垄政一巴掌扇过来,直接将黎锦山的手打开。
“我真想一车撞死你啊,你这个死脑残,看到车来都不让一下。”金垄政戳着黎锦山的脑袋恶狠狠地骂道,一字一句都是从他牙缝中冲出来的。
金垄政穿着一件印刻着骷髅头的黑色衬衫,手指上戴着好几个戒指,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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