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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六十二章(第1页/共2页)

这场战斗怎么说呢,有点像是少男的初夜。

功课做了很多,期盼了很多,紧张了也很多。

朱富贵过高的估计了北美民兵的战斗力。

这主要是被那些中美知识分子联手坑的。

按照他们的说法,美国全民持枪,民众武德充沛,不是亚洲人能比拟的。

历史上,美国民兵更是穿着农夫的衣服,拿着猎枪,打跑了英国的正规军。

他们出则为兵,入则为民,来无影、去无踪,“一分钟”即可投入战斗,被称为一分钟男(Minute Man)。

一分钟人男啊!

这可了不得!

不是三秒男也不是五秒男,战斗力简直爆炸。

怎么也得有英军的七成实力吧?

朱富贵可是真的很为战斗感到揪心的。

结果……

一分钟确实是一分钟。

当第三旗发动冲锋之后,受到惊扰正在调头的马车被打断了。

众所周知,马跑得比人快。

但这个结论有一个前提,那就是常规距离下的比赛,马比人快。

当赛程过短过着过长,人类都有可能占到优势。

这是因为人类双足奔跑的身体解构,在短途启动和长途节能方面都很占便宜。

在六百万年漫长的演化中,人类祖先一直是一位优秀的跑步健将。

此时,在二三十米的短距离冲刺中,启动速度更快的第一师战士速度超过了缓缓调头的马车。

第三旗在抵近至30米的距离时,殷鼬扣动了扳机,接着,响起了八九声枪响。

由于大约一半的战士在之前已经跟着熊黑提前射击了,所以这一次的射击火力并不强悍。

但选择在这个时候射击的,无疑都是新兵中的佼佼者。

他们不但射术更加精确,而且抵近的射距也保证了命中率。

一共五辆马车,三名马车夫中弹,其中一人被鹰鼬直接打碎了天灵盖。

至于其他两人,被老式步枪,甚至是滑膛枪打中,一时半刻尚未毙命。

护矿队的喋血之徒倒是显示出了凶悍。

他们见到正面冲锋的敌人人数并没有压倒性优势,立刻跳下马车准备以马车为掩体进行还击。

实际上,直到目前为止,维克多等人都搞不清自己是被什么人袭击了。

但多年的经验还是让他们判断出,这些绿衣人火力并不凶悍,而且队列松散,一看就缺乏训练,只要自己能……

然而还没等他想明白,一个矮墩壮实的绿衣人居然已经出现在了面前。

“啊——”

随着一身惨叫,杨六的刺刀已经插入了这个刽子手的胸膛。

“白狗,宋大哥的仇我今天报了!”

杨六啐了一口,也不恋战,立刻抽枪滚到一边。

不过还是有些迟了。

驾驶着第五辆马车的鲍勃已经从腰间抽出手枪,砰地一枪朝杨六打去。

在美国西部地区,牛仔和民兵们的手枪清一色都是左轮。

在多沙、缺少保养的地方,几乎不会卡壳的左轮手枪是最值得信赖的武器。

不过这种小巧简单的枪械自然也有很大的缺点。

一个是弹容量小,只有六发。

另外就是威力不足了。

鲍勃的枪法很不错,一枪就打中了杨六绿油油的脑袋。

但只听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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